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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需要攜帶什麼東西呢?

身分證、戶口名簿還有什麼文件呢??

2006-08-24 19:02:47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timmy 3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1 個解答

1、本人
2、戶長
3、受委託人
應附繳書件均須正本及注意事項 1、由他戶籍管轄區域遷入三個月以上時應為遷入登記(在
  台原無戶籍憑定居證,在台原有戶籍憑蓋有入境章戳之
  入境證副本或我國護照、無戶籍人口憑核准之補辦戶籍
  登記申請表)。
  註:單獨立戶比照4提證。
2、原戶籍地戶口名簿及遷入地戶口名簿、身分證(遷入人
  口全部)、印章。
3、十五歲以下未成年人單獨遷徙,須在遷入地同居之戶內
  有三親等以上之成年親屬者。(有無親屬關係應繳驗當
   事人全戶戶籍謄本或其他證明文件)
4、遷入單獨成立一戶者,應提憑左列證明文件之一辦理:
  (1)遷入自己所有房屋或無償借住他人房屋者,憑房
     屋所有權狀、房屋稅單(最近一期)、買賣契約
     書(半年內)或其他足資證明房屋所有權之證明
     文件辦理。
  (2)遷入租賃他人房屋者,除提憑經法院公證之租賃
契約書者外,如提憑未經法院公證之租賃契約書
者,應同時檢附出租人之房屋所有權狀、最近一
期之房屋稅單、最近六個月內之買賣契約書或其
他足資證明所有權之證明文件辦理。
  (3)遷入工廠、商店、寺廟、機關、學校、其他公共
     處所者,憑戶長或主持人或管理人之同意書辦理
     。
  (4)提憑遷入者(本人或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
     )繳納水電費或瓦斯費之收據(半年內)辦理。
  (5)有居住事實而無法提出上列證明文件者,得憑經
警勤區佐警或戶政事務所人員查實後辦理。
5、委託他人申請者,應附委託書、受託人身分證、印章。


註:戶政資訊電腦化,民眾遷徙直接向遷入地戶政所申請登
  記,不必返回原戶籍地辦理遷出登記。

申報期限 三十日內
處理期限 1、遷徙登記:15分鐘內( 不含戶長拒提戶口名簿查催時間與
 查證時間 )。
2、初設戶籍:15分鐘內( 不含戶長拒提戶口名簿查催時間與
 查證時間 )。
http://tnhr.tncg.gov.tw/service/notice-1.htm

2006-08-24 23:18:55 補充:
講簡單一點簽入新的地址若有戶口,而你是要遷入這戶口,要帶遷入的戶口名簿,戶長印章,身分證正本,你本人的印章身分證(最好還有雙證件)若你是要在那裡開新戶,就要帶那地址的水電單,或房屋稅單,你的印章,身分證(雙證件)若還要遷入其他人都要帶他們的印章和身分證PS: 原遷出地的戶口名簿也要帶(但真的沒帶也沒關係反正是電腦作業)還有一定要到簽入地所屬的戶政辦喔

2006-08-24 19:10:2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Mr.BEN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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