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十年前被老闆加入為他公司的股東之ㄧ, 本人學識不好, 沒有想到要保留任何文件.
但在三年前老闆把我的股份拿掉, 而本人跟本不知道此事, 是同事告知才得悉!
現在老闆把我抄掉, 我可以用什麼方法查出本人曾經為該公司的股東?
我可以告他未經本人同意而在三年前而把股份拿掉嗎?
拿掉公司的股份不是要本人同意及簽名嗎?
謝謝!
2006-08-24 10:57:28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ctt 您好!
是股份有限公司.
當初是老闆把我加入為股東之後才告訴本人, 老闆只說大家已是公司股東, 以後ㄧ起好好為公司工作賺錢.
本人從來也沒有給過股金或收過分紅之類的金錢.
2006-08-25 08:04:52 · update #1
謝謝您 無奈的人生!
2006-08-28 07:00:47 · update #2
本人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網" 只找到老闆在最後異動日期後(三年前)的資料, 在那裏可以找到三年前的資料? 謝謝!!
2006-08-29 12:14:14 · update #3
補充: 最後異動日期後(三年前)的資料 是指老闆把我的股份拿掉之後的資料. 在那裏可以找到三年前的資料? 謝謝!!
2006-08-29 12:17:22 · update #4
是股份有限公司嗎?
如果是的話,股東名冊是需要登記核備的,如果公司負責人擅自做主,
是會吃上違反公司法和刑法偽造文書官司的!!
如果不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話...公司不會只有你和老闆二個人吧?
總還有其他的證人ㄚ(例如你講的同事)
另外,繳交股金,總有金錢往來紀錄ㄚ(如果你都把錢放床底下當我沒說)!
※建議您:備妥相關資料及證據(依據),寫存證信函給對方、限期給個交代!!
2006-08-25 18:53:29 補充:
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話,應該會有章程及開會紀錄,不過,你要是沒證據的話,要告恐怕不容易,萬一老闆一開始就是騙你的...
2006-08-24 21:26:4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