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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才知道,當初我婆婆為了阻止我老公娶我(因我娘家很窮,我婆婆怕我拿錢回娘家)所以已在婚前要求我老公簽了房產讓渡書給她,如果有一天不幸我老公先我而去,我是不是什麼都沒得繼承了?保險金呢?保險金算不算?我婆婆是不是有權不把保險金給我(我老公的保險金受益人寫我和我婆婆)?又如果將來願意讓我們母子繼承房產,以公告市價6000萬來算,我們得繳多少遺產稅呢?如果沒錢繳,是不是要抛棄繼承?保險金是不是也會抛棄?我有兩個小孩,一個12歲一個9歲

2006-08-22 22:18:01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manda 7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又房產我繼承和小孩繼承稅金是一樣的嗎?我擔心為了繼承房產弄得手邊空空,那要房子也沒用吧?婆婆一定不准賣,不知各位有沒有什麼好的建議?

2006-08-22 22:23:42 · update #1

想再請教阿嘉(先生/小姐),所謂保險金受益人順序要怎麼看,是寫在受益人欄的先後順序嗎?因就我所知是我們結婚後直接請保險公司直接加上我的名字.至於房產,也是保險公司幫我們估的,我們家隔壁賣出7000萬,坪數小我們一點點,因此想知道萬一的情況下要多少遺產稅.謝謝

2006-08-23 10:06:10 · update #2

3 個解答

1.由於妳先生已經指定了保險的受益人了.所以在妳先生先妳而走了之後.依法保 險金是不會算入妳先生的遺產裡面的.而可以直接由所指定的受益人領取.因 此就算妳們拋棄繼承了.只要妳還是受益人.妳還是可以領取保險金的.
2.另外.妳說妳老公的保險金受益人是寫妳和妳婆婆.在保險實務上常有指定受益人的順序.不知妳的順序是在妳婆婆之前或之後或同一順序.除非妳的順序在妳婆婆之後.否則她應是無權不讓妳領取保險金的.
3.就妳老公簽了房產讓渡書給妳婆婆而言.由於性質上仍屬契約.妳老公負有移轉房產給妳婆婆的義務.因此將來若妳們繼承了妳先生的遺產.也必須概括繼受這個義務.也就是妳婆婆應還是能夠請求妳們把房產過戶給她的.
4.遺產稅是以政府所公告的現值來核課的.而不是以市價.而現值一般比市價還來得要低了許多.所以遺產稅可能沒有妳想像的要高.並且遺產稅還有一個免稅的額度.因此除非妳先生的遺產還算多.否則也是有可能不用繳遺產稅的.
5.遺產不論是由妳或妳小孩或其他人繼承.稅金都是一樣的.因為它是以遺產的 價值來核算的跟人是沒有關係的...................以上個人一點淺見.供妳參考.也希望不會因此而影響了妳跟妳婆婆的關係.祝好運.

2006-08-25 13:05:22 補充:
1.保險金受益人的順序.應該是會在保險契約上明文指定誰是第一順序.誰是第二順序才是.若只是同樣填在受益人的欄位.而只是填寫的順序不同的話.個人以為除非契約有特別言明是以填寫的順序為受益人的順序.否則應認為是共同受益人才是.不過總之還是要看契約是如何訂定的比較準喔.

2006-08-25 13:05:59 補充:
2.遺產稅的核課.就土地而言因為是以被繼承人死亡當期的土地公告現值來核算的.而公告現值是政府每年公告一次.且每次並不一定相同.所以現在其實是無從預先估算的.縱使預先估算.那也不會是正確的.況且就房屋而言.據我所知還牽涉到房屋折舊(至於是以如何的折舊率來算的.可能就要問國稅局比較清楚了)的問題.因此.現在是不好估算的.而妳說妳們隔壁賣了7000萬.那是市價.遺產的計算是不以市價為標準的.畢竟買賣雙方他們要以如何的價值成交.純由他們的自由意思決定.因此是不能拿來作核課稅額的標準的.

2006-08-25 13:07:13 補充:
3.另外.感謝樓下doll大大您的指教.您所引新修正民法第166-1條的規定.確屬不動產契約須經公證始生效力的特別規定.不過.因為該條牽涉法律關係甚廣.因此在民法債編施行法第36條裡面是有特別規定其施行日期須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另定之的規定.而行政院則至今尚未公布其確切的施行日期.因此.在現行法之下.不動產契約仍是不以公證為必要而只要約定就有效了喔............以上.個人一點意見供參考....

2006-08-23 09:02:0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阿嘉 2 · 0 0

民法第166-1條~~~~~~~~~
契約以負擔不動產物權之移轉、設定或變更之義務為標的者,應由公證人作成公證書。
未依前項規定公證之契約,如當事人已合意為不動產物權之移轉、設定或變更而完成登記者,仍為有效。

由此可知,房屋的〝讓渡書〞必須由公證人作成公證書,或始生效力!
不然就是必須經〝登記完成〞才有法律效力!
除非你老公是以立遺囑的方式,否則他所簽的〝房屋讓渡書〞未經公證,在法律上是不成效力的,也就是說~將來如果妳老公不幸先妳而去,妳可以承認、也可以不承認這張讓渡書!妳〝有權〞主張那張讓渡書無效,並向法官請求將房子列入老公的遺產,以法定繼承的方式來分配遺產,如此一來,妳老公的財產就只有〝妳跟妳的小孩〞拿得到囉!^^
當然 ,以上的方式~妳最好保密!別讓妳婆婆知道那張讓渡書是無效的…
否則~想必她一定會叫妳老公用立遺囑的方式,讓妳拿不到~~~~~

至於保險的部分,受益人既然是妳跟妳婆婆,除非妳老公有特別註明分配方式
,否則~原則上是一人一半~~~也就是妳可以用保險金來繳遺產稅,這樣妳就不用擔心沒錢繳怎麼辦囉!^^

2006-08-26 19:26:53 補充:
呵呵…謝謝~阿嘉~~~我了解了!~~~^^

2006-08-24 14:59:0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小喬 5 · 0 0

老公簽了房產讓渡書給她
●僅針對房產簽署部分

如果有一天不幸我老公先我而去,我是不是什麼都沒得繼承了?
●讓渡書內容部分歸所讓渡之人
其餘仍依法定繼承人

保險金呢?保險金算不算?
●依當事人註明受益人領取

我婆婆是不是有權不把保險金給我
(我老公的保險金受益人寫我和我婆婆)
●領取人﹝你和婆婆﹞共同領取,婆婆不能干涉你的權益
問題只會有私人互相感情問題.....

又如果將來願意讓我們母子繼承房產,
以公告市價6000萬來算,我們得繳多少遺產稅呢?
●市價與市值先弄清楚
一般市價1千萬房子,依市值可能僅百萬元

如果沒錢繳,是不是要抛棄繼承?
保險金是不是也會抛棄?我有兩個小孩,一個12歲一個9歲
●放心不會沒錢繳........稅金是資產的幾分之幾
請代書幫忙過戶﹝他先墊﹞過戶完再還他﹝賺你手續費﹞
期間可能先叫你設定﹝避免過戶後不認帳﹞
●抛棄繼承是負債多於資產....
如真要抛棄繼承是『每人』都要簽署﹝小孩也是....﹞
不然還是順位繼承。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小孩......

純屬個人感覺參考

2006-08-22 22:49:3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奇峰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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