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鄰居打電話去管理員那邊投訴 還好管理員跟我還不錯有通知到我 我家是大樓 大樓我門這棟 1層有三戶 但是我門放鞋櫃[3層]在外面家門旁 他打電話去說我門檔到滅火器. 滅火器明明在我門鞋櫃的上面 都沒檔到 想了解些大樓管理條歸 幫助自己 他說我檔到公設 但是全台灣 摩多車停騎樓的好幾百萬人 比起我家的鞋櫃 冰山一角 不知道有沒有條歸隊我有利的
2006-08-22 14:27:4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冰 ︴▃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這些我自己也知道阿...可以我黨的也不是他的家門 他家門口開門又不是正對面就是我ㄉ鞋櫃 真ㄉ就是我家門口旁邊 沒檔到防火器材和滅火器安全們也沒黨到 都可以自動拿取 且絕不會礙手礙腳 1個不到75公分的鞋櫃 百外面就真的很妨礙到他??..那他自己摩多車丟騎樓 我應該也要檢舉他..又常常偷動我家鞋櫃 那擅自動用他人物品是否也是有刑責呢??? 真的不知道她在幹馬 找麻煩嗎??? 堆放比我家嚴重的多的比山高 有的都檔到安全門了 她這麼有本事來當主委 看她從騎樓 管道家家戶戶都可以不檔到公設 那我就沒話說
2006-08-23 11:59:23 · update #1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住戶不得於...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
堆置雜物......住戶違反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
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罰4~20萬)
A:公共梯廳堆放雜物為違規行為;堆積雜物擋到消防栓,再加違反消防法
責任......罰則蠻重.....
不過,一般在處罰以前,法令規定:管委會需先告知,不聽的話再,依法
處理,所以您應該可暫時姑且以對。
另外,違反消防法案件,通常是在社區消防安全檢查的時候處置或閣下得
罪人、遭檢舉,否則,一般平常也不會有事!!
至於,真正發生災害而涉及刑事責任時,要看這個冰山一角的鞋櫃,是否
達到真正為災難事件之一部份要件,不見得通通要負全部的法律責任!!
總結:講法就沒有人情!!滅火器放置是依據建物竣工圖索引放置
(建物起造規劃須經審核),不會設計放在冰山一角的鞋櫃上!!
建議您廣結善緣,低調一點,引用別人違規事實,雖然極具說服力,
但是,有效最重要!!
2006-08-24 13:56:22 補充:
房子失火時,濃煙幾乎致命的主因!一但發生事故,現場是伸手不見五指的,另外,講法就沒有人情!!公共空間使用的法令就是如此規定,還是認了吧!!
2006-08-22 18:16:2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照規定本來就不能擺,甚至已擺在消防栓下方,低調一點,管理員並沒要求你不要擺,挪個位置就可以,不是嗎?
遠親不如近鄰,相互照應相互幫助,做好鄰里關係受用無窮。
2006-08-23 05:50:0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足球迷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