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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為事務繁忙而忘了繳交管理費用,而大樓管理委員會竟然公開公佈住戶的名字和居住樓層,心中覺得非常不悅,請問有人知道這是否合法,有無和現行法律抵處

2006-08-21 20:02:13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管理費事務,係屬公務,既是公務,自然有公示、告知之必要!

如果要控告隱私權侵犯的話,未達到侵犯隱私程度及後果

(如:公布電話、年齡、職業),要想依法爭討,是有困難的!!

如果希望爾後不在發生類似事件,可以建議委員會不要用"欠、拒"等字眼,

以免傷害社區合諧!


另外,有些住戶蓄意拒繳管理費,遭到依法移送辦理時: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社區訴訟案件必須將公文公告,

那時,當事人就會更難堪了!!

2006-08-21 21:13:1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基本上因欠繳管理費,而遭管委會公告者,一般來說大多都只會公告欠繳住戶姓名、欠繳費用和樓層、棟別之類的;其它的資料(電話號碼等)不會公告才是,所以應該也沒有違法的情形。至於各社區的住戶規約(或是公約)內,應該都有訂定欠繳管理費時,管理委員會可進行之處理方式,所以請去查閱各社區的規約,應該更能了解你所問的問題。若覺得社區規約訂定的內容(或條文)不合時宜,或是太過侵犯隱私權之類的,那可以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上提出進行討論及修正。

2006-08-22 05:30:2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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