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你們是否發生這樣的事
就是發票打錯了
發票也給客人了
拿不回來
然後金額自己附
也就是賠錢
我打的是2連發票
雖然有存根
卻還是要自己賠錢
我有問過中班的某個員工
他說其實這是要賠錢的
但卻又可以不用賠...只是發票都給客人了
要處裡這件事...很麻煩
他私下透露...我們早班的領班很#$%^&嫌麻煩
所以不想替我處裡
我只能自掏腰包
我很氣又難過
只是一個無心犯的錯卻要付出如此大的代價!!
因為那天打的發票是洗車40元的發票
要一張一張的按...我卻不小心把1按成10
一張40元的發票便成400元的發票
洗車的人又沒注意就這樣丟給客人
我就這樣無緣無故賠了400
按照道理說...洗車的人也要付一半責任
但對方的態度是一付不干他是的樣子
領班又是一付我活該倒楣要我自行負責
我好生氣!!
我可以用怎樣的方法解決
畢竟只是無心犯的錯
跟站長報告嗎??
會不會被說越級呈報然後惡意扣我薪水
因為我就要不做了
台朔沒員工申訴的電話嗎
2006-08-21 16:52:43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你跟你的主管說一下嘛!!!
如果不可以就不要做了!!!
加油站說真的有時候都要自掏腰包
我朋友打工的經驗都會分享給我們聽
再加油站的都說,錢少了自己要刀腰包,找錯錢自掏腰包,發票打錯,自掏腰包
再7-11的!!!東西點錯,自掏腰包...貨物過期,自掏腰包...東西損壞((不是自己用的唷))員工自掏腰包
2006-08-22 16:48:2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HI 5 · 0⤊ 0⤋
是賠360吧!因為發票原金額是40,這筆錢是有收進的話,你須再貼360,才符合400。
2006-08-21 17:16:1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大叔帶你成長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