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冒名成為公司負責人,該怎麼辦?,如果,我想查清楚,要去哪裡查呢?謝謝~
日前,我收到一份法院執行命令,通知我,我的公司(和生搬家企業社)有一名員工有欠人家錢,要求在我公司扣三分之一的薪水,但問題1.我並沒有申請公司行號,問題2.欠錢的人竟是我老公,我真的是一頭霧水,我有打電話去法院查,他只叫我把我的狀況寫清楚,寄去法阮,但現在我很想查清楚,我是否被冒名成為公司負責人了~
2006-08-21 12:42:4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fanny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去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查詢看看是否為立案之公司〈以正式行文方式或網路查詢〉2.查到資料後尋線調查到底是誰送件聲請的3.直接告送件的人偽造文書
2006-08-22 17:58:0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佑一 7 · 0⤊ 0⤋
一.分兩個部份:
1.法扣三分之一薪水:
前提是必須在職,由會計每月扣三分之一薪水,由電腦直接匯給債
權人,不用以人工核對,直到扣完債權金額為止.
2.法扣活期存款帳戶:
依強制執行法規定,扣存款只能扣法院執行命令到達當天以前的存款,
以後匯入的錢不能以同一執行命令扣,換言之,扣存款的盲點在於只能
扣一次,以後再匯入的錢不能再扣.
二.再者,軍公教退休金分兩個帳戶;一是中央信託局的本金帳戶(無法法扣),而且此帳戶的本金是產生每個月18%利息的月退俸之用,所以無法法扣.而另外一個就是退休者的個人活儲帳戶,此帳戶係由退休者指定每個月18%利息(即月退俸)匯入的帳戶,不限定哪一家銀行.基於此帳戶是債務人個人支配存款帳戶的帳戶概念,所以此帳戶可以法扣存款.
三.取巧的方式:
由於每個月匯入月退俸的日期時間固定,所以建議在每個月的這一天下午3點錢領出,再存入親友的帳戶即可.(可和朋友借不用的帳戶或提款卡使用)這樣銀行就扣不到你的錢了,除非還沒退休,那每個月的薪水就會被扣薪三分之一.
2006-08-26 10:38:3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DAVIEN』☆【We Are Bulletproof Partner Teenagers】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