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各為大大,我再上班的時候動手拉扯小朋友衣領而且跌倒,隔天他父母來公司理論. 我因為有動手拉扯衣領也算動手被公司開除了,但是因為有拉扯跌到他父母要對我提出申告, 她們有開醫院驗傷單輕微的腦震盪,當天下午去警察局備案.但是我後來發現有影帶 紀錄他小朋友在外面跟別人玩耍跌到撞到頭
我想請問各為大大 如果我被提出申告 是什麼罪ㄋ 會有什麼後果ㄋ..
小弟我想了解一下 希望大家幫我解答一下
2006-08-20 17:30:53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Tsi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A.所謂傷害罪指故意傷害破壞人之生理組織或健康狀態。略可分為:
(一)普通傷害罪
普通傷害罪是指傷害他人身體或健康,例如;
(1)徒手或持桌椅、木棍等打傷他人。
(2)從高樓丟下石頭、玻璃杯打傷人。
(3)將有細菌髒水加入果汁中給人食用,使人腹痛、下痢。
(4)以橡皮筋、鐵絲製成的彈弓朝人射擊成傷。
(二)重傷罪
重傷罪係基於重傷之故意而使人受重傷,例如:
(1)以石灰潑灑他人雙目,使之失明。
(2)以硫酸澆人面部,使其變更容貌。
(3)以小刀刺傷人面部。
(4)用刀將人之左腿切斷。
B.相關法條
§刑277(傷害罪)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278(重傷罪)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10稱重傷者,謂下列傷害:
一、毀敗或嚴重減損一目或二目之視能。
二、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耳或二耳之聽能。
三、毀敗或嚴重減損語能、味能或嗅能。
四、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肢以上之機能。
五、毀敗或嚴重減損生殖之機能。
六、其他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
C.依照你的案情
應該是傷害,通常法院會要你們合解(賠錢),如果對方不合解,只要你在法官提出善意與誠心的證據,即使你合對方價錢談不攏,法官還是會給予你合理之價錢
,給予你緩刑OR緩起訴的~
除非 你拉扯很久有到妨礙自由的程序
不然 會以傷害論處科刑~
你在法官前面承認你有拉扯 但 說個理由 使你的行為正當化
小孩跌倒~你不是故意的~你內心感到很後悔+愧疚
你去和對方和解時 要偷錄音~盡量表示出善意誠心和解(做作一點)不過還是要談到你覺得合理的價格才接受~如果對方有生氣 大吼~~你還是心平氣和~更能顯示出你的誠心(切記別對他們生氣)
還有小孩有撞到頭的錄影帶應呈上去~
這樣應該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
最後祝你幸運唷~小弟才疏學淺 ~答的不好請包含
2006-08-21 13:04:09 補充:
CTT大大說的也對,不過我覺得傷害不是殺人放火大罪,所以實務上大多是和解,假使有判刑應該也是緩刑,刑法第76條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但依第七十五條第二項、第七十五條之一第二項撤銷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換言之,只要緩刑期後,原來刑的宣告就失效,跟沒案底的人一樣 如果被法官發現說謊,他不爽判你更重得不償失,你自己考慮清楚唷
2006-08-24 23:59:21 補充:
現在有認罪協商~傷害幾乎都緩刑~只要你有誠意和解~賠一次錢而已~他如果之後要你在給錢~不用理他~
2006-08-20 21:30:0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3 · 0⤊ 0⤋
不承認就是了!!
拉她衣領不要說是糾正他,而是說怕他跌倒!!
2006-08-21 01:41:55 補充:
發現有影帶紀錄他小朋友在外面跟別人玩耍跌到撞到頭!!明明就不是你的問題,如果你承認了,以後小孩有任何問題,他的父母都會牽拖到你身上,絕不會善罷甘休的!!別走錯步,讓自己留下前科,遺憾終身!!
2006-08-20 18:42:3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CTT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