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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是第一次住大樓所以有很多事情不明白,請各位知識前輩幫忙解答~
1. 大樓管委會一年內多次沒有通知住戶就自行決定花大把鈔票更換設施。如全數更換樓梯電燈泡與燈座( 新大樓才一年 )、大樓停車場鋪上PU,且在做決定前並未告知住戶有此建議,這樣裝修費卻要全部住戶負擔?更何況有住戶根本沒用到停車場(有買才有),這樣合理嗎?
2. 大樓管理員也很囂張,不但在管理室裝上第四台,一上班就是坐在王位上,看電視看到下班,而大夜班的管理員更扯,一上班躺椅就拿出來了,還在門口貼上一張告示,\"十一點後請自行電話通知住戶開門,管理員恕不服務\",擺明了就是要睡覺不要人家吵到他吧!還會對住戶大小聲,只不敢對管委會的人這樣,管理員任用是決定在管委會嗎?他們這種行為住戶有權利要求他們上班時多用點心嗎?畢竟錢是我們住戶繳的。
3. 反應加裝監視器,需要寫\"住戶陳情書\"嗎??那他們做啥決議需要徵求住戶同意嗎??

2006-08-20 13:15:55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3 個解答

一.社區通常有規約.有關財務處理部份:依法應列入規約,以讓管理委員會

  有執行的依據。

  沒有的話:亡羊補牢,應該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連署召開臨時區分所

  有權人大會並將你認為不妥的部份、擬案提出大會研討決議。

二.大樓管理人員有分自聘或管理公司僱用,處理方式不盡相同,但是,管理

  委員會應擔負所有管理責任並對住戶負責!花錢請管理員睡覺?對住戶大

  小聲?簡直是養虎為患(圍事的黑道兄弟恐怕都不至於如此無理)!!

  叫她們回家吃自己,要睡覺?看電視?隨便他!!

三.管理委員會係依據規約及住戶大會決議行事,除非授權,管理委員不應逾

  越權責亦不必徵求住戶同意,所以您應該依據規約或大會決議事項要求管

  理委員會,並告訴她們:不可違背住戶之委託,以免吃官司或受罰!!

另外,你如果要追究管理委員會是否吃錢?建議你參加委員選舉(免考試、無學

歷限制、胖瘦高矮均無妨)深入核對帳務(不參加也可以依法要求調閱)!!

2006-08-20 23:17:29 補充:
燈具、插座全部更換:可能和電壓及節約用電有關!鋪pu可能是為了地下室止滑!!弄清楚狀況,以免無謂誤會、煩心!!

2006-08-20 19:14:2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本身也擔任大樓管委會之委員,看到你寫的內容顯示你的管委會有問題,除了按規約辦理並蒐證外,建議你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要求召開區分所有權人臨時會,並副本通知鄉鎮市公所(大樓管理主管機關),並聯合有相同意見之住戶爭取管委會改選,才有辦法釜底抽薪解決所有不合理之問題。
像我們大樓174戶10年屋齡,相關維修費超過1萬元會召集委員開會討論,若費用相對較高則公告住戶周知,超過10萬元則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可以避免住戶非議甚至挨告。

2006-08-23 09:45:02 補充:
監視器部份既然管委會功能不彰,建議你選出新管委會後,連繫選區之市民代表,像永和市每位代表每年每棟大樓可申請2萬元之建設配合款,如緊急照明、滅火器或監視器等與大樓安全有關費用,皆可透過申請程序辦理,提供你參考。

2006-08-23 05:38:1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足球迷 3 · 0 0

我想你們遇到一個非常誇張的管理團隊
提供幾個方法給你們參考一下
1.聯合住戶把他們偷懶甚至是一些不合法的地方證據蒐集起來一起抵制
2.請平面媒體(x果日報、x周刊)或者新聞記者來報導公開他們的惡行
3.請里長或者民代來主持公道避免對方有黑道背景引發不必要的麻煩
4.住戶自行組成自救委員會並且另外徵招管理委員會或者自行成立也可以

遇到這種事情你們報警沒有用的,因為他們並沒有實質上的犯罪
以上幾點你可以參考看看,重點是要找一些"有力"的人士會比較順利

2006-08-20 13:24:4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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