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有問題已經有診斷證明書
請問要到軍醫院再做檢查ㄇ?
接下來要申請停役
一定要回連上ㄇ?
還是可以直接打電話給參一呢?
因為目前放假中...
相關行政程序以及要注意的
請說明一下
謝謝!
2006-08-19 20:27:32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軍隊
小弟目前是因為右腳膝蓋已經動過手術~~還是常常不舒服~~而且左腳也有相同的問題還沒有開刀~~已經在出院時有醫生開立的診斷證明~~感謝提供~~也請提供要是參一剛好在休假或是不在時~~是否有其它解決辦法~~謝謝
2006-08-25 16:56:37 · update #1
首先提醒您,光有診斷證明書是不夠的(而且診斷證明書必須是軍醫院的),所以一定要到軍醫院檢查,當然,如果你手邊已經有大醫院(如市立聯合醫院、公立的榮總、或長庚、國泰、新光)的診斷證明書,那麼軍醫院的診斷證明也就不是問題了。反之,如果是一般診所開的診斷證明書,那麼還不構成停役的要件。至於之後的停役作業,就是把「診斷證明書」及申請停役的公文由參一逐級往上級報,公文一直呈報到司令部,再轉到三軍總醫院開醫評會決定(有診斷證明書的話一定會核定的),符合停役標準就會交給軍種司令部再把公文發下來,基本上,上呈有一定審查程序,不會很快,但是核定停役後,就會很快通知你準備退伍了,整個時間大約一到二個月,不是像你想的一通電話就可以同意的,而且,除非是在住院,不然等待停役擊退伍這段期間,一定得待在部隊裡。重要的是,辦理停役的診斷證明書越早交給參一(再加上對他拍個馬屁,請他幫你追一下),會越早辦好。希望對你有幫助。
2006-08-23 00:04:47 補充:
國防部有規定各級辦理因病停役文書作業之時間-不含軍醫院鑑定、殘等檢定作業合計以三十日為限。規定如下:連級呈報營級三日。營級呈報旅級六日。旅級呈報總部六日。總部審核發布十五日。請安心等待吧!
2006-08-27 11:29:53 補充:
不知道參一休假休多久,其實不管多久您還是必須等他收假回來將您「申請停役」的公文發出去。而且正常的情形是等待停役退伍的這段期間,勢必一定得待在部隊裡(有的旅是集中管理),還有一個重點,如果您沒有全休單,一樣要操課、集合,請您預先準備。國防部規定的30天,是指您連隊的公文發出去時開始算,加上假日及非工作天、公文往返,又規定不能專人(您自己)去送,所以,請您一定要把重點先放在參一這邊,才能保障您的權益。
2006-08-22 17:17:3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翰林 6 · 0⤊ 0⤋
如果你確定已經達到停役標準ㄌ,那就去軍醫院請醫生開診斷證明,我去看軍醫院802ㄉ經驗是,雖然有民間醫院的診斷證明他會參考,可是他還會要你再作一次檢查,就是要在醫院留病例,證明你真ㄉ有這種症狀他才會開,這是我遇到的情形,且802要醫生開停役用證明都要部隊發文他才會開喔,我不知其他的軍醫院是什麼作法,拿到證明後接下來ㄉ動作其他ㄉ大大都說ㄉ很清楚了,祝你早日成功^^
2006-08-24 09:49:4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jay 1 · 0⤊ 0⤋
停役的程序是…由三總軍醫院開立辦理停役的證明…回到單位向主官報告…由連隊參一逐級呈文申請…最後由三總開完醫評會核定可以停役後…總部就會讓你退伍啦!!!時間大約在1個半月…
所以啦~你沒有回去把證明拿給參一怎麼幫您辦呢?
2006-08-19 22:59:0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幸福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