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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問題想請問大家
麻煩瞭解這方面的人能詳細回答..謝謝^^
內容有點長~~請耐心看完^^


我們是在台北某個園區商場裡面的店家
是做連鎖咖啡店的~~目前這間店面是頂下來的
之前的店主在店面的旁邊有擺了很像露天咖啡那樣的桌椅
大概擺了4、5桌吧~~是給客人坐的~~但是桌椅是完全貼近店面
不影響商圈裡行人走動.騎車.或是送貨等等活動
之前的店主在商圈裡開這間店開了五年了
桌椅應該也是擺了五年吧~~都沒任何事

現在我們頂這間咖啡店才頂不到一個月.
狀況百出~~不是店裡廚房淹水..冒水出來
管委會跟房東互推責任...都不負責
甚至最離譜的就是......

最近有民眾好像在商圈裡走路
不小心被別間店面擺在外面的桌椅絆倒的樣子@@
然後就一狀告到管委會
結果管委會就拿我們這間店開刀(明明不是我們這間店害的)
叫我們要把擺在店外的桌椅收起來
甚至更離譜的是連擺在店門口外一個很小的站立的小旗幟也不能擺
擺那樣就算侵佔路權?
然後連一個釘在我們店的正前方招牌旁邊的另一塊小招牌也要拆掉
也是侵佔路權或違法公寓大廈條例的規定?
甚至連我們在店招牌外的分離式冷氣的主機也要叫我們拆掉
移到室內~~~@@..都說以上這些種種的東西都是違法的
說什麼商圈是工業用地..不能擺這些等等的
要我們在23號前要改善
不然就要書函報請台北縣工務局來處理

可是問題是...在商圈裡都是營業的店家..
而且幾乎都是開餐飲店的~~
這些餐飲店很多間..幾乎在店外面的空地
都有擺上幾桌桌椅..讓客人使用
連另一間咖啡店..starbucks..也是在店門口外面
有擺好幾張露天咖啡的那種桌椅讓客人坐阿
幾乎每間餐飲店都有
而且這些桌椅也不是我們擺的
是之前的店主擺的
我們頂下這間店時..就是包括外面擺的桌椅了
之前的店主擺了五年了.都沒事..
現在我們頂這間店不到一個月
管委會就拿我們開刀....

我們問說..為什麼商圈裡其他餐飲店門口也有擺桌椅都沒事
為什麼只有我們這間店要叫我們收桌椅..收冷氣主機...拆招牌
管委會就說...其他的幾間店不是他們負責管理的.是另外別的管委會
所以他們管不到那些店..就拿我們開刀

這幾天每天都來店裡...一天來好幾次
影響店的運作~~~~
而且態度又非常差
拿一張違反通知單給我們
叫我們在23號前要照他說的
拆招牌..把立在地上的小旗幟拿掉..還把冷氣主機移到室內..要把桌椅收掉.等等
然後態度還很差的說...我們若不服的話去開記者會阿~~~

我想請問瞭解這方面法律的網友
能詳細的解答這個問題~~因為很急著知道
下星期一也會打電話去工務局詢問~~

想請問以上我說的這些情況都是違法的嗎?
都是侵佔路權或是違法公寓大廈條例規定的嗎?
可是管委會的權利有這麼大嗎?
可以決定我們店家的生死嗎?
若我想投訴這樣的管委會...需要向哪個單位申訴呢?

整個商圈的店家~~很多餐廳的外面幾乎都擺桌椅阿
管委會可以說因為他們管不到別的店
所以就可以只拿我們開刀嗎?

想請問瞭解這方面法律的網友能針對這樣的事件詳細回答
因為管委會態度非常強硬也很差~~~~
一副他們說什麼就是什麼的樣子..
所以想先瞭解法律方面的問題再來跟管委會溝通
看工務局是不是真的會針對這樣的情況做出強硬的措施呢?

麻煩大家了~~贈20點給最佳解答者~~
希望能盡量用白話的方式回答
不要用文縐縐的法律條文直接複製貼上阿~~
謝謝大家.^_^

2006-08-18 19:32:23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yokoso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首先謝謝您的回答~
店外面的桌椅是當初跟前店主頂讓時
有寫在頂讓書裡的~~
之前他們擺著..我們也沒去動那些桌椅
沒想到管委會就突然要我們收...
至於房東也是知道外面有擺桌椅..
當初也沒什麼意見

2006-08-18 21:11:09 · update #1

問題是現在除了桌椅之外
還要拆我們招牌
叫我們把分離式冷氣的主機移到室內
這些事情的種種覺得蠻離譜的~~
這跟路權和公寓大廈條例哪裡衝突了?
實在是不瞭解..@@

星期一一定會去請教台北縣工務局
但是目前想先聽懂法律的網友給些意見
至於您說的先去查管委會有沒有申請?
不過那群人好像就是我們商圈裡的管委會..

2006-08-18 21:11:47 · update #2

如果照您這樣說..這全都是違法的
那是不是其他店家因為管委會的不同
沒有被做這樣的要求
就代表其他店家在店外面擺桌椅是合法的嗎?
只因為別的店家跟我們這間店是不同管委會負責的
所以別的店家這樣的行為就是合法的嗎?
只是差在管委會有沒有真的去干涉而已嗎?
不好意思~~只是想瞭解清楚而已@@

2006-08-18 21:12:58 · update #3

因為這部分的法律真的是不太瞭解
懇請瞭解這方面法律的網友能替我解答吧~~非常感謝^^

主要是管委會態度太差...
所以一定要把這件事情問清楚才行..
而且我們才頂店不到一個月
就突然拿我們開刀
當初桌椅也不是我們排的阿~~~@@..
商圈裡所有店家幾乎都有排
我們也沒去動那些桌椅阿~~~
突然這樣..有點突然....

非常感謝您的回答
等看完所有網友回覆後在選一個最佳解答吧~~謝謝^^

2006-08-18 21:14:12 · update #4

2 個解答

一.公寓大廈管理首重公平,如果同一區域內有其他違規戶,您應該要求管理
  委員會一併辦理,否則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三十六條舉發管理委員會未盡
  責!!

二.冒水問題:如與公共管線沾到邊,同樣要求管理委員會處理,否則依據實
  際圖文證據、量化損失,具體向管理委員會代表人求償。

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有規定不能改變建物外觀,依據您的情形談不上改變外
  觀,頂多廣告違規,工務局才懶的理你;
  至於路權,只是一種名詞,出事時責任專用,委員會不懂亂扯,可以叫她
  閉嘴!
  下次委員會再進到店裡,拍照、警告她,必須消費,否則不得擅入專有部
  份!
  ※但是您應該注意公共規約有無商區管理辦法,以便因應(還是要要求公
   平)

四.過去店家怎麼做的?你就不要再提了!

五.討厭管理委員會嗎?恨管理委員會嗎?
  出來參選,不就好了!不用保證金!沒有學歷限制!
  如果你找我的話還可以整死牠們!!參選到底吧!!

2006-08-19 17:16:4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第一個問題,關於戶外桌椅,它是屬於妳承租範圍嗎?也就是說它是屬於您房東權狀範圍裡面嗎?如果是(共用部分)或是(約定共用部分)那就是違法.鹿權部分更不用說.其他部分我想應該不會有所以不提.前任經營這家店有放.那是他運氣好.或是故意不告知頂店的您.反正符合以上我寫的就是違法
第二個問題,是的管委會是對的.公寓大樓管理條例是對您們不利.您們一定要照做
.這是沒辦法的事.但有一點要注意.就是管委會有無去聲請登記.可以去相關單位去查,如果管委會沒去登記,它也違法.也不能強制執行.
第三個問題,管委會是有法律保障的,當然很大,但也只能管妳們那棟大樓,別棟大樓他真的不能管,建議您們好好溝通,生手不打笑臉人,敦親幕鄰才重要.
第四個問題,建議去查管委會有無合法登記就好.沒登記再說,別聲訴.搞不好妳們是違法的那一方,從字面上看來,好像妳有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喔.

2006-08-18 20:39:1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志偉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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