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一直在外面借錢,不知有何法律可申請讓我不用替他償還債務?
2006-08-18 15:27:29 · 8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林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基本上, 我國民法並沒有父債子償或是子債母還之類的制度, 每個人都只需要為自己的債務負責. 所以不管你父親在外借了多少錢, 他的債權人都沒有資格要你還錢.
至於前面幾位講到拋棄繼承, 拋棄繼承必須是在被繼承人死亡以後才可以做的, 所以在你的父親還在世的情形下是根本不可能拋棄繼承的.
而如果你父親去世的話, 你可以考量現實狀況, 如果父親還有一些財產, 同時也有負債的話, 你可以辦理"限定繼承". 所謂限定繼承就是繼承人仍然繼承被繼承人的財產及債務, 只是在債務的部分, 如果超過應繼承的財產, 就超過的部分, 繼承人是可以不必負責的. 比方說繼承財產有一千萬, 債務有一千兩百萬, 採用限定繼承只需要繼承一千萬的財產以及債務, 多出來的兩百萬是不必負責的. 相對的, 如果繼承財產是一千萬, 債務是八百萬, 你依然可以繼承全部的財產跟債務, 就不會像拋棄繼承一樣, 把剩餘的兩百萬財產也給一併拋棄掉了.
不過不管是拋棄繼承或是限定繼承, 都必須在法定的期間內向法院辦理, 限定繼承為自繼承開始(就是被繼承人死亡)時起三個月內, 拋棄繼承則是繼承人"知悉"有繼承之事實起兩個月內. 這類事件屬於非訟事件, 只要符合法律規定向管轄法院提出聲請, 法院就會受理, 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意(尤其是被繼承人, 不然豈不是要他從棺材爬起來簽名?太可怕了...), 所以如果你的父親現在還健在, 你不需要擔心法律會要你幫他清償債務(除非你有擔任他借款時的保證人), 若是已過世, 則須考慮辦理限定繼承或是拋棄繼承.
2006-08-18 16:41:2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drew 3 · 0⤊ 0⤋
在他生前時打死都不作他的保人且不簽任票據(即使錢莊在你面前處決了他也
不簽),在他生後馬上去法院申請拋棄繼承,這樣他借再多的錢你都不用還的....
2006-08-19 12:46:1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6 · 0⤊ 0⤋
樓上的ANDREW說的是正確的,如果你父親有欠政府錢你才需做拋棄繼承,我國現行法律如ANDREW所說的並沒有父債子償或是子債母還之類的制度所以他的私人借貸你並無責任替他還債阿~!!
2006-08-19 10:19:4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慈麟 5 · 0⤊ 0⤋
拋棄繼承不用被繼承人簽名唷...繼承發生時表示人已經往生了,還要往生的人簽名...一股冷意皮皮剉啊囧
2006-08-18 16:33:2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Mumumuu 5 · 0⤊ 0⤋
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權就好了,不過這樣連遺產都得放棄,還要爸爸的簽名才有效
2006-08-18 15:52:01 · answer #5 · answered by 小龜 1 · 0⤊ 0⤋
看來教改還沒改太壞!以前我們公民課不是自修就是背禮義廉恥青年手則
2006-08-18 15:35:59 · answer #6 · answered by ? 6 · 0⤊ 0⤋
如果他死了債都還沒還完的話,你就申請"放棄遺產"就好了,這樣你就不用幫他還錢了!!!如果他還沒死,就跟你沒關係了~~~~~~~~~
2006-08-18 15:32:18 · answer #7 · answered by A 1 · 0⤊ 0⤋
去法院辦理 <拋棄繼承權>這樣一來你不用替他還任何債務,但是通常要你爸爸
答應簽名,或者你爸爸是類似吸毒之類的,法院才會判給你
2006-08-18 15:30:11 · answer #8 · answered by ?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