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白紙黑字有用~但過於內容太多~所以選擇用電腦打字列印出來,這樣的協議書有用嗎???還是說非要用親筆寫才行呢???對方和我嗆話說~這樣根本沒有用~是真的嗎???我實在很怕...怕到頭來還是ㄧ場空~那我所做這些有用嗎???現在法律ㄧ變再變,未婚生子根本站不住腳~只要對方驗個DNA就OK了,且法官也會依照對方整個家庭經濟來判斷,根本不是個人的!!每個人說法都不太ㄧ樣了...現在法律究竟改為什麼模樣了,有誰知道!!也因為現在詐騙集團很多~連騙婚的都有~所以不管怎樣~女方還是吃虧~究竟要什麼方法才有勝算呢???重點是~自製的協議書,到底有沒有法律效應呢???
2006-08-16 21:39:04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鴨鴨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人家說未婚生子,只要不被生父認養,監護權絕對屬於生母,但為何只要對方驗DNA,女方就佔不住腳~甚至可以被說為騙婚...的~為什麼女方非吃虧不可呢???對方說他沒有朋友可當證人,而若是我找二位朋友幫忙,反到會被說是我們壓迫男方簽約,因為都是我這邊的人~天阿...要是請個律師~我也沒有錢請...要是到時去戶政事務所辦理,可以順便請他們當見證人嗎???或許不太可能八...誰要淌這趟混水ㄋ....想請里長幫忙~但是又非戶籍地的里長,那該怎麼辦???平民百姓如何認識一些具有公信力與影響力的人呢???
2006-08-19 15:00:39 · update #1
自製式的協議書~用電腦打的或許可以~可又有人說~不具法律效應,到時對方也可一這協議書來磚漏洞,甚至可以說是我逼迫他的...那我究竟該如何是好挖~雖然訂婚沒有法律效應,但是訂婚卻有辦桌請人,那些都是見證人阿~那我還是無法有勝算的阿!!因為那怎麼賴也賴不掉,可能還會被冠上騙婚的罪名,不是嗎???哎~
2006-08-19 15:00:51 · update #2
不管使用什麼方式來呈現協議內文,只要內容不違反法令、沒有違背公序良俗,而且內容經過雙方認可、親筆簽章確認,就可以認定該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注意!若沒有親筆簽署或是偽刻印章蓋章的協議書是屬於無效的!)如果為了更周全(避免對方說是在受脅迫的情況下被逼簽字),可以請兩位見證人或直接請律師見證都可以,那這份文件就屬於百分百合法的文件。只要程序合法,不論是制式的(外面買的)、代書寫的或是你們自己寫的或打字的協議書,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006-08-17 05:29:2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行走知識江湖TONY哥 7 · 0⤊ 0⤋
依據民法第975條 婚約,不得請求強迫履行。換言之,婚約不如結婚具有拘束力;惟經過訂婚程序,勢必引起贈與物(禮金、金飾等等)歸屬的疑慮,故民法第979-1條規定「因訂定婚約而為贈與者,婚約無效、解除或撤銷時,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返還贈與物。」
至於婚約之解除,如有民法上第976條所述情形之一,如事實上不能向他方為解除之意思表示時,無須為意思表示,自得為解除時起,不受婚約之拘束。即為有民法第976條之情形,可逕自解除無需對方之同意,還可依據同法第977條請求損害賠償(含精神損害賠償);倘若無民法第976條之情形者,對於他方因此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之責。即是民間通俗說法誰先提出退婚者,對方有權要求賠償。
以上很清處表明婚約之效果。
至於自製的協議書,只要雙方合意認可即行,不具任何格式亦可作為協議書,只要把雙方認為需載明於書證上,經本人確認並簽名;為怕對方不認帳之情形,建議最好有見證人在場並署名於書證上,如地方人士(具行為能力人)、律師及民間公證人等。
2006-08-17 07:12:4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墨妍 3 · 0⤊ 0⤋
照理說因該是有效的,離婚協議書除了內容雙方都同意簽名以外,
還需兩名以上見證人,最好有律師在場,然後記得去戶政事務所登記一下,
以上所有證人都必須簽名,最好是有公正力的人,村長或之類的。
所以重點是,見證及雙方都同意內容的簽名,當然,協議書內容要嚴謹。
可以的話最好請律師代寫協議書內容,有公信力,也比較站的住腳
坊間的離婚協議書也是用電腦打的阿。
2006-08-16 22:00:5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學會當個路人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