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管的粉常爛......
沒有住戶在付......
只有在營業之特種行業的那一樓在付.....
只是因為最近房子賣出去了....
所以想問一下......
才知道要不要把之前積欠清一清~
謝謝囉~
2006-08-16 17:14:52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阿祥 3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如果符合下列要件,則您必須繳付管理費用:建商最初訂有『規約』,或業經公寓大廈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依法決議通過『規約』。『規約』載明管理費繳納數額及方式。管理委員會業已依法組成,即由住戶推選管理委員,且管理委員已推選主委、副主委等法定職務人員。此外,管委會成立後僅須向主管機關「報備」,而無須主管機關「核准」;所以,繳納管理費之義務與管委會「立案與否」並無相關,併予說明。
2006-08-16 18:24:4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6 · 0⤊ 0⤋
沒有管理委員會的社區:
管理費係運用於公共事務管理
既為公共,建物內成員均有責任,不出事便罷,一出事大家還是要負責的!!
這也是桃園某大樓電梯夾死小孩,結果所有住戶通通起訴的原因!!
房屋買賣---法令有規範:房屋事務有承接責任,所以管理費不是你繳就是購屋者繳
另外,你離開社區應該做一件好事,管理委員會不催收管理費,除了將受罰外,委員
會亦將擔負莫大的責任!!不是,慶猜公共!!
2006-08-21 01:19:35 補充:
大家都沒在繳?顯然委員會沒有催收既是委員會失職,現在不繳應該也沒事(反正大家混)要注意的是,以後如果因此產生糾紛或事故,可能購屋者或新的管理委員會還是會想辦法找你說明的!!建議還是繳了吧!!(記得註記保留收據)
2006-08-17 07:52:3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CTT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