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業務需要常會取得工商本票(一般書店買的到的那種,非銀行保證或簽發),通常我們會要求註明出具日,但到期日一律空白,請問這樣的工商本票其法律效力是永久有效?還是有幾年的期限?謝謝
2006-08-15 06:10:16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Charles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這樣的本票是見票即付(無付款日)
,依票據法規定,
見票即付之本票追索權為三年,即開票日後三年。
具到期日者即為到期日後三年。
2006-08-15 15:47:55 補充:
樓下那位很多星星的大師,麻煩你剪貼的資料要看清楚再貼出來。內容:(若未填發票日,則在發票日後三年內)?應該是(若未填到期日)吧~
2006-08-15 15:49:30 補充:
還有你的第七點,因為法定週年利率是5%,因此應該是超過5%者要填在票上。
2006-08-15 06:43:2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hotwingking 4 · 0⤊ 0⤋
「因為法定週年利率是5%」,非也!票據法有特別規定喔!
2006-08-18 01:01:0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鑑古知今 7 · 0⤊ 0⤋
無到期日即是見票即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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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15 09:30:3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