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張先生的妹妹及妹婿經營營造公司,為擴大規模,向銀行代款一千多萬元,並請求張先生及其兄弟和朋友共五人幫忙,做連代保證人,而五人均答應了;時至今日,張妹妹及其夫婿還銀行之贷款剩五百四十萬元,就不還了;張先生因紅X港遷村而獲的一塊建地,並要拿去設定抵押貸款蓋房子,銀行方面則宣稱張先生因五年錢替其妹擔保,如今其妹已宣稱沒錢可還(張妹及其夫婿已脫產至其子女名下或某人名下)因而不讓張先生貸款並告知張先生已信用破產,近期將有動作o請問五名連代保證人是平分五百四十萬的債務,還是..............;另外張先生需採取何種法律行動應付那個沒良心的妹妹及妹婿,該如何作,請各位幫幫可憐的張先生吧,謝謝大家幫忙o
2006-08-12 20:51:25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一 連帶保證人對銀行而言 銀行可以找其中一人追討所有債務 所以在本題銀行可對張先生追討540萬之全數 至於張先生全數清償後 可以向另四位保人再行請求二 至於如何對付妹妹 如果妹妹名下已無財產 法律上是無計可施的
2006-08-13 18:00:2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