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去書局買房屋契約書...到底不具法律效用..
不貼硬花..不存證信函...這契約書有效ㄇ?..
因為我遇到很囂張的房客....我該怎麼辦...
我說囂張...是因他要求降租...且恐嚇我們讓他再住一年
我去找他她老婆只是一直道歉\\.....
我怕到時他會惡搞我的房子...我該怎麼辦...
請各位幫忙......感恩....
2006-08-11 20:53:36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我的答覆
1.先協調告知承租人利害關係,如承租人愛理不理,就只有法律途徑了。
2.要求降租可就要看大大你的意願了。
3.租約的訂定不一定要作成書面,只要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達成租房子的協議,租約就算成立。
4.等到租約到期之後,可依據民法第450條第1項的規定,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關係消滅,租約一經終止,便可請求收回出租的房屋請他搬家。
5.民法第432條第1項的規定,承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租賃物。如果發生承租人沒有妥善保管承租房屋的情形,導致租賃物毀損、滅失,出租人可以依據民法第432條第2項的規定,向承租人請求損害賠償。
6.民法第456條規定,出租人就租賃物所受損害,對於承租人之賠償請求權,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而且是自受租賃物返還時起算。請求權2年期的時效內,舉證損害是由承租人所為,才能充分保障權益。
2006-08-12 19:33:0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界智 4 · 0⤊ 0⤋
ㄣ.只要有簽名.蓋手印都有效ㄉ!~
遇到囂張ㄉ.....你有選擇不租ㄉ權益ㄚ.....
房子是你ㄉ.降租就看你本身ㄌ.看你想不想降.假如房客是強迫ㄉ
除非房子有暇嗤或整修一些.你要貼給房客.......否則都可以自己決定ㄉ
惡稿!!還不至於啦~不是有壓金....
怕惡稿 .應該是不至於ㄌ!不然你可以上崔媽媽ㄉ網站問看看
http://www.tmm.org.tw/consumer_protection.htm你有租賃糾紛可以問他
2006-08-12 05:17:1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秀宜 2 · 0⤊ 0⤋
只要經過雙方簽字蓋章(你怕的話,蓋手印吧),都是有效的,那怕是手寫的,一式兩份。
2006-08-12 03:09:0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