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弟是備役少校軍官,去年退伍的,現係服務於國防部單位之文職人員,現年35歲,請問是否須應教育召集?謝謝!
2006-08-12 10:19:59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坤成 7 in 政治與政府 ➔ 軍隊
to傑克爸爸:我是參加考選部公開舉辦的高考二級考試,未限定報考資格,凡中華民國具碩士資格者皆可報考,不是什麼好康,因為是經過一番撕殺才考上的。錄取的人幾乎都不是現役或備役軍官,而我考上跟備役軍官身份一點關係都沒有。(講難聽一點就是不想再被「污名化」,請見諒!)
2006-08-13 07:33:08 · update #1
何謂緩召?那些後備軍人可以申請?
答: 一、 後備軍人緩召,乃政府為配合國家總動員在人力運用上的一種調節措施,就字義言,是延緩召集,而非免除召集。
二、 依兵役法第41條:
第1款:患病經證明不堪負作戰任務者。
第2款:現任國防工業之專門技術員工,經審查核定者。
第3款:現任國民學校教員,曾在教育部認可之師範學院畢業或經檢定合格任教1年以上,經審查核定者。
第4款: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無同父兄弟者。
(二)有同父兄弟,而均已應徵或應召在營服役者。
(三)有同父兄弟,均未滿20歲者
(四)經核定為低收入戶者。
第5款:無同父兄弟,而其父已年逾60歲或死亡者。
第6款:犯最重本刑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之罪在追訴中者,或犯罪處徒刑在執行中者。
緩召何時申請?向何單位申請?
一、接受申請時間:
(一)新發生原因:甫符合申請資格,於事實發生1個月內。
(二)年度作業:
除緩召3款,自每年4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外,其餘皆為每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二、 第1款與第6款:平時不辦理。
第2款:向服務機關申請。
第3款:向服務學校申請。
第4款與第5款: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辦理。
案例一:
黃員師範大學畢業去年自軍中退役後,考取教師資格,今年6月取得教師合
格登記,7月1日即獲聘為國中教員,7月20日到校報到任教後,檢具學經歷證件
,向學校提出緩召申請,學校依規定辦理,申請案件函送黃員戶籍所在地縣市
後備指揮部,並獲准在案。
說明:
一、國民中小學教師本人應依緩召公告期限內(年度:每年4月1日起至10月底
止;新發生原因:甫退伍或接奉新聘書或甫取得教師合格證書或報到任
教日起30日內),檢具學經歷證件、聘書(非師院校畢業者另須檢附任
教於國中部或小學部累計滿1年任教年資證明),報經任教學校初審後,逕送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縣市後備司令部審查核定之。
二、完全中學「國中部」教師比照前項規定辦理,惟需實際受聘於「國中部」方具申請資格,凡受聘於「高中部」兼任國中部課程者,不准緩召。
案例二:
李員現年32歲,為家中獨子,父親於8月18日病逝;李員至11月25日檢附現戶籍本及保證書乙份,向區公所申請獨子5款緩召,案經區公所以「超過新發生原因申請之期限(1個月)」予以退回不准 。
說明:
一、凡新發生原因形成符合申請要件者,需於事實發生30日內(本案應於父親死亡日1個月內(即9月18日前)以新發生原因申請,逾期則需以年度申請方式(年度申請期間為每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二、申請人本人須年滿30歲。(依徵兵規則僅計年不計月份)
三、申請人之父須年逾60歲(即61歲)或死亡。
貴官的問題屬法律層面,真的建議去後備司令部查詢,較為妥當。
2006-08-14 20:43:0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3 · 0⤊ 0⤋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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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5 04:18:2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還是要啊,但你收到通知單後,可以請學長服務單位開證明,就可以免去教召了。
2006-08-22 01:25:01 補充:
TO:RAX
學長我88年甲班的
我向傑克爸爸道歉~
^^
2006-08-22 01:25:32 補充:
我把傑克爸爸那篇刪了
2006-08-13 12:26:0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1 · 0⤊ 0⤋
報告學長你的問題我認為你應該要與你所居住的團管區來查詢,或許對你比較有利,況且志願役軍官都是從卅五歲開始教召,但是你又服務於國防部文職人員,所以你應該從單位問起或是團管區,在這問的答案可能無法滿足你的需求。
2006-08-12 10:26:0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牛牛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