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
我家是屬於公寓一直是由樓下幼稚園的主任來收所有住戶的基本款項(電梯維修...等)
之前頂樓的門壞了也是經由主任來修繕
然後住戶在分攤維修金額
我家位於頂樓防水層壞了我們自認倒楣出錢修繕(花了16萬)
修完了以後卻發現還是在漏水
所以找了水電工來看他說問題出在公用的水管與7樓水管(我家是八樓)
當我們發現這問題時就告知幼稚園主任請他幫忙修繕事宜
但是主任卻說他現在忙於幼稚園招生而且她是義務並不是给職
置之不理......
外面出太陽我家牆壁卻下小雨.....
請問各位大大我們該如何是好?
還有平時幼稚園所使用的園區有一塊是公用但是卻被她們私自圍住除了由幼稚園進入沒有其他入口算侵占嗎?
2006-08-11 00:16:18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公用的水管與7樓水管(我家是八樓)造成你的損失,應該要量化具體損失;如果沒有委員會找里長當作對口人,並思考你的主張
*幼稚園主任確實是義務職沒有處理公務的責任
*幼稚園所使用的園區有一塊是公用:應查地籍資料,如果確認應了解公用所有權人有哪些人,再問問大家的意見(只要有你的部份不管大小,當然可以依法提侵占告訴or違建拆除)
※鄰居還是和為貴
2006-08-11 07:22:3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