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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去我家附近進的金X堂書局
還沒進去就發現玻璃門上貼著>禁帶外食,違者將酌收清潔費用100元
心理想著,不准帶就不准帶嘛,幹麻什麼事都得向錢看,用錢威脅客人啊
進去之後隨便逛逛又發現書櫃上面又貼著>書本看完請放回原位,違者將罰200元
我心想,天哪!這是什麼世界啊,台灣真的這麼差勁嗎,什麼事都得用錢來脅迫人,
雖然我不是那種看完書不放回原位的人,但是看到這標示之後,真的讓我很生氣耶
就算有客人沒放回去,書局本來就應該本著服務的精神來替客人歸位才對啊
書店真的有資格隨意定條規罰錢嗎?
如果有的話也請告訴我是哪一條
多謝

2006-08-11 15:24:01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振耀 2 in 家居與園藝 維修

給那位"紫田"先生
都已經說我沒帶外食進去也沒有看完書不歸位的習慣
你還給我那什麼意見啊>>>人須自種而人恆重之
要每給人意見之前請先看清楚發問內容OK~~

2006-08-24 14:36:18 · update #1

4 個解答

這種不以服務為基本精神的店就別去啊 這種對顧客不合理的店規是沒有法源的.書店若真要收錢,您還可以跟書店要收據,再請記者大人去看看這家窗明几淨的書店。 話說回來,拿著食物進書店很容易傷害到書本(食物香味及油氣、飲料水漬);拿到不是您想購買的書,放回原位是基本禮貌。

2006-08-11 17:21:1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5 · 0 0

人須自種而人恆重之

2006-08-24 14:12:4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紫田 7 · 0 0

不給他錢他能怎樣要他去報警啊!土匪別理他!

2006-08-12 07:00:0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felix 2 · 0 0

據理力爭就不用罰錢, 若不反抗,就要乖乖掏錢出來.

2006-08-11 16:01:11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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