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方郵寄 支票 給我,在沒被電話通知之下,我 傻傻的等了1個月,才被告知---用掛號寄出. 我根本沒收到 >_< 經我去查會 郵局,他們說:有人簽收ㄌ,給我看的簽收憑證, 上頭蓋的收件人章:是位林某人. 但是````我們裡面沒有這號人物.
請問各位大大們```` 如果郵寄收件人是 [公司抬頭] 是不是按照投遞流程,應該是由[公司章] 來簽收才行,不能用個{張三李四}來領取郵件吧!!! 如果被人冒領,郵局是否應負責任????我是否能請求賠償??? >__<
2..如遺失郵件,那責任歸屬---是否為寄件人呢? (因為他原本是要用匯款的方式會給我,所以我才一直等消息,而在不被通知之下,隨便的用普掛的方式寄信,也沒第一時間電話通知我) +____+
2006-08-10 07:18:43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淑蓉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如果對方~~不願意補開支票給我`` ``` 我該如何申訴???
2006-08-10 09:34:33 · update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