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戶4樓ㄉ4樓在3.4樓間加裝一道鐵門,影響逃生,要如何提報
住戶4樓ㄉ4樓在3.4樓間加裝一道鐵門,影響逃生,要如何提報
2006-08-09 04:47:37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爾金鋼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管理條例第六條
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占巷道妨礙出入。
告訴她,已經妨礙公共安全(要罰錢而且限期拆除),如果他不拆,就請委員會處理,如果沒有管理委員會,可以直接向公所工務單位電話檢舉,如果工務單位不辦,就向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申訴,如果無效,就提刑法127瀆職告訴,如果告半天沒用,先搬家!!
2006-08-13 04:10:4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係屬私權,建管單位不管,只能循司法途徑解決。
不信,自己去向建管單位投訴。
除非是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
定義請參照「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96條。http://w3.cpami.gov.tw/law/law/lawe-2/b-rule.htm[內政部營建署網址]
2006-08-09 19:19:11 補充:
樓梯,是建管單位在管的,警察不會管,消防隊不會管。
2006-08-09 15:18:3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蝸牛 3 · 0⤊ 0⤋
1:打給當地管區....記得把事情說的嚴重一點!!
2:打給當地所屬消防隊請他們前往了解,(規勸>>>開單>>>強制拆除)
2006-08-09 06:33:3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