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PCHOME的交友網站上看到有人的交友檔案寫
\"我是援交妹 需要的加我的MSN\",於是好奇就加入並且聊了幾句,
而且有談到價錢,請問這樣是否觸法?
疑問一:MSN並不算公開?
疑問二:MSN既不算公開空間,當然也不符合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九條中的散布、播送或刊登所以並不觸法?
2006-08-06 18:24:31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菊次郎 6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我想在msn上跟人家聊天 除非被駭客入侵
否則應該只有當事人雙方知道內容而已!
所謂"公開"的意義係指不特定人或是特定之多數人
只有兩個人當然不算是公開
另外你提到的那個法 它的規範目的在保護未成年人接觸到性暗示字眼
所以只要在公開地方 如BBS 大眾留言版等都是公開的
故你的看法是正確的 在msn怎麼聊都不會該成該罪!
2006-08-06 20:35:0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Roger 5 · 0⤊ 0⤋
那些都是假的別上當 不演的像一點 怎麼會有人上當呢?
警察要辦你 就是會辦你 有你的ip 有你的聊天記錄
不想辦你也難…
我有一個朋友也是援交用密語…
結果檢察官說了一個例子…今天不會因為你密密殺人就沒事的
更何況說是密語聊天呢?
所以嚕 別援交了啦…有一天被會捉的…
2006-08-07 10:54:5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7 · 0⤊ 0⤋
這還是要看法官的解釋我好像看過一個判例,一個男的被警察抓但法官認為個人留言板的使用,只限個人,並無法公開所以判他無罪但你如果要這麼試,萬一被抓,你可要確實舉出這個判例的來龍去脈才可能脫罪
2006-08-06 18:41:5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