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一月跟他們承租師大附近房子 契約半年 打至7/31
現在想想 房東非常狡猾 從不肯讓我們匯款付房租 都是親自來收
我想是不想留下任何紀錄
契約快到期 我約20號遷出 因為很忙 也忘了打電話給他
8/1打給他 跟他說都已經清乾淨了 請他清點是否有問題
他非常生氣 說我不住沒通知他 需要賠償他損失
因此兩萬四千元的押金 他不退 要等到租到人再說
在那之前 還沒租出去的房租我必須負擔
我說房租契約沒這一條 他說 他那是自製的契約 上面有打上一個月需要告知
否則就要賠償
由於我忘了將契約拿走 就馬上回去拿 沒想到房東比我更快將契約拿走
(都是8/1的事情)
後來電話中繼續溝通 我說他這條太不合理 他說 至少賠他半個月 其餘再說
然後跟我約了時間 說他要去清點我是否弄壞了他的東西
8/5星期六下午 我去了之後 請他將契約讓我看是否有這一條
(就是是否要提前一個月告知 否則罰款這一條)
結果上面並沒有 他就開始狡辯 說有口頭告知
我說我真的沒有聽見 若是我的疏忽 我可以道歉 但是她真的沒有告知
他堅持我一定要賠償他 我若是事先告知 他可以提早貼紅單 找房客
我說 我可以幫忙他找 去替他貼佈告 或是在租屋網替他徵求
但是他不應該扣我押金 他說 不是那個問題
問題是錯了就該賠償(我想它的意思就是除了錢之外他都不要)
弄到了後來 我只好說 既然談不攏 那只好請人來處理
秉公以法辦理 看法律怎麼判
他自知理虧 馬上答應要還我錢.....但是他們說 不夠7900
下次再給我
然後約了時間之後 我又問他 那清點過後有什麼問題嗎?
他說沒有
我跟他要回我的契約 因為一人一份 他不肯給 他只讓我看
並且破口大罵 \"錢都要還你了 ! 還想拿什麼合約!\"
房東住家在租賃處附近 但是我並不知道在哪 他們和我一起走出那棟房子
過了約十分鐘 房東又打電話來說
他想到 床上有沾到一點經血的污漬 所以要我賠償
我問他要賠償多少 他說至少五千 說他要買一個全新的
但是我一月租的時候 那個床看起來已經睡超過三-五年以上
不但表面布已經黯淡無光 顏色磨損 彈簧也已經壞掉
我輕輕躺在上面都很痛(不要懷疑 我是個未滿40公斤的瘦子)
只差還沒有穿透布的表面而已.....
我說 我們應該針對那床的折舊率來賠償
他說 髒了不能用就是得給他個全新的 所以7900不退
我請我媽打電話給他 因為他面對我們 都用個流氓樣
說話十分兇惡 似乎欺負我只是女學生
結果 他對我媽說 當初他租給我 是個全新的床
而且 我們不能證明 他有欠我任何錢
也不能證明他拿走合約
也說我無法證明 我在7/31前遷出
所以我還要給他違約金及賠償金
這位房東實在太狡詐聰明 不但契約自己打
而且從來不留下租賃之間任何款項流動的紀錄
除了電話及姓名必須在契約打出 也不留任何資料
我明天要寄出存證信函 但是並無他住處的地址
只有他租賃處地方的地址 其餘的資料我也都沒有
由於對法律真的不清楚 我究竟該怎麼處理呢????
請懂法律的人教教我!!謝謝!!!
2006-08-06 10:13:20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娃娃 3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我即將寄出存證信函!
房東說他把我的合約撕掉了!
但是我想它應該還是保留著他的合約
他堅持不還我應該是逃漏稅
不過 我想舉發他
那我在存證信函中能夠向他催討我的合約嗎??
2006-08-08 20:02:34 · update #1
我當時跟他談的過程
他只將我的合約 給我看一下
馬上拿走
我跟他要 他就是不肯給我
我只是個女學生 他是個流氓
說不給就是不給...我也不敢怎麼樣~"~
2006-08-08 20:03:44 · update #2
找崔媽媽租屋中心尋求協助!
2006-08-08 20:40:4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mabel4506 3 · 0⤊ 0⤋
首先 你應該要把契約拿到手再上來問 因為你的主張沒有契約當後盾 到時候上法院會變成各說各話 萬一對方拿出來的契約是他改過的 那你可能會因此打輸要寫存證信函 那就寫你跟他 某年某月某日訂定租屋契約 已於某年某月某日到期 你已於某年某月某日搬離 依約他應該退還你押金多少 已還多少 還欠多少 限1個月內還清 否則將依法提出告訴以維護自身的權利但說真的 你沒有把契約留著真的對你很不利 建議當上一課 其他的若要的回來就要 要不回來就算了 因為打官司要請假出庭 而且又不是穩贏的
2006-08-06 10:26:5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皇太子冰心 6 · 0⤊ 0⤋
找管區警員跟你一起去處理
2006-08-06 10:24:2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