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曾在雅虎網路上拍賣上,賣過ㄧ片遊戲光碟<100>,那光碟是我朋友搬走不要的東西,所以我就把它拿來拍賣,也沒想太多是不是盜版的,因為我沒在玩 ps 所以也不太會認盜版與正版,心裡想光碟上有圖案的應該是正版的,後來有朋友來家裡,因為他有在玩遊戲,他就告訴我 我朋友留下來的那些光碟 有一半以上都是盜版的 所以我在當下就把光碟丟掉了 也把賣場關掉 可是我重頭到尾 就只賣過ㄧ片 我告訴警察 我把光碟丟了 警察覺得不和理 或許覺得我是職業賣的吧,所以直接告上法院,請問各位,我這樣算有違反著作權嗎
?這樣廠商要求賠償的話 會要求多少呢? 那我又要怎麼解釋 才能讓廠商原諒我
?我會說實話,只是我不太擅長表達,不知道怎麼說才能讓法官或廠商相信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2006-08-05 05:56:20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電腦與網際網路 ➔ 網際網路 ➔ 其他:網際網路
1.你販賣盜版品已經確定,所以一定會被論處有罪,目前在台灣法律中並沒有不知者無罪這種說法,最多就是檢察官評估你的犯罪動機不是刻意而減輕處分,但是並不會因此認定你無罪,因為你侵權的事實已經造成。
2.基本上我知道SONY的廠商是不和解不求償的,所以應該也沒有機會和解,廠商應該也不會撤銷告訴(撤銷也沒用,檢察官依就必須依法偵辦,因為著作權法是公訴罪),所以你只能盡量表示悔意。
並爭取緩起訴或是緩刑了!
2006-08-08 23:25:03 補充:
漂洋過海網友所述:『沒有大量流出並不構成侵權行為』是錯誤觀念,未經授權散佈一片也是違法,就向你偷10元和100000元都是違法,只是量刑上會有不同!
2006-08-08 19:22:4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4 · 0⤊ 0⤋
1.【網拍不小心觸犯,商品,商標法.商標人】網路.散佈.販賣.未經著作權商標人同意.
.【違反公訴罪行刑期公訴罪. 檢察官主動偵辦犯罪事實依刑法.途徑解決,之後等等[法律用語] 方式,才能達成法律上正確的依據,以保永久性不必要的麻煩。】.【【違反公訴罪行刑期公訴罪. 檢察官主動偵辦犯罪事實依刑法.途徑解決,之後等等[法律用語] 方式
2.【著作權法 91條.92條.101條】.【刑法新修正商標法參考意見 95條96.條97.98.101條】.【代理商賠償和解是民事】?【不影響】法律上是兩回事【公訴罪行刑期】[賠償和解是民事.不影響公訴罪行]刑期 公訴罪的偵查
2013-02-18 18:09:4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法律專業的天空 7 · 0⤊ 0⤋
你應該找出那位把東西送給你的朋友來協助你說明,但是這可能也會牽連到他,建議你先打聽出東西的來源在哪裡(最好推給在以前的光華商場周邊叫賣的人讓警察查不到),然後說明只是出清二手的東西沒有想到那麼多而且並沒有大量流出並不構成侵權行為而且已經緊急下架了;這已經表示了誠意,況且你也不是專門做這種生意的,應該有商量的餘地吧!?
2006-08-05 13:45:5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麥卡倫 7 · 0⤊ 0⤋
不是有封面就是正的.還要看外殼.基本上除非你有什麼有力證據可以證明.不然沒辦法.就像有人叫你幫他拿東西.結果那是毒品.你說是幫人拿的也沒用.
2006-08-05 10:55:0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無名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