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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租給房客三各月.竟臨時說不租了.還要求退押金.合理ㄇ.電費也還沒繳..

2006-08-04 07:25:05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契約寫1年.押金收兩個月.

2006-08-04 07:41:07 · update #1

5 個解答

要視當初在簽定租賃契約上有無註明:
"若承租未滿半年,則出租人(即屋主)沒收押金三個月"
但若租任契約上未註名或根本沒有訂定租任契約的話~您就得跟房客協調您要沒收1個月(最多2個)的押金以補貼您嚕

還有若水電費尚未繳清,則出租人(屋主)待水電費繳清及屋況點交後(不要懷疑~租賃也有交屋的唷)才將押金退給承租人(房客)~這樣了解嗎?

若還有疑問再補充吧~我也會補充的

2006-08-04 11:51:24 補充:
不好意思~打錯了3個月(應該是2個月才對啦)既然有打契約的話那就跟我前面說的一樣嚕但 到底有無註明"若承租未滿半年,則出租人(即屋主)沒收押金二個月"其實若沒有註明的話~沒收押金還是常理喔(我說的是常理)只是若承租方硬要跟你要回押金的話~您可能較為站不住腳嚕(是"比較"不能太理直氣壯嚕)方便請問地點嗎?地點要是不錯的話~很容易再租出去的話~押金是可以商量的~對嗎?下次就要清楚註明這一條"未租滿多久...則.."的條款嚕

2006-08-04 07:34:1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承翰 6 · 0 0

您可以先退1個月押金,另外的待水電扣除+房屋損壞維修後退還(約1-2月),對雙方都好,因為在外生活有許多不方便,才會租房子,我是都不隨便扣押金--所以還曾遇過回來找我租房子的

2006-08-11 12:56:25 補充:
您可以先退1個月押金,另外的待水電扣除+房屋損壞維修後退還(約1-2月),對雙方都好,因為在外生活有許多不方便,才會租房子,我是都不隨便扣押金--所以還曾遇過回來找我租房子的

2006-08-11 08:56:0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我有勇敢 3 · 0 0

既然契約有明定,當然可以依契約內容處理。契約有載明提前搬遷若是房客提出,押金可以不返還做為補償嗎?還有,是否有說到提前解約的懲罰性條文?若有,就按照上面所寫的來做,你絕對站得住腳喔!不過,如果契約上都沒寫明,那就另當別論囉~~~~~~

2006-08-04 11:53:01 補充:
就算要退押金,也必須在對方遷出該屋之後,確定所有該清償的水電瓦斯管理費等等,扣除完畢後才退,沒有說一退租就馬上退押金的。

2006-08-04 11:57:31 補充:
還有房屋的恢復也是房客的責任,倘若搬遷點交時有發現屋內設施損毀,就立即註記並請人估價修護費用,除了使用上必然的老舊損耗不能請求復原之外,其他連帶租借使用的器物的損毀都必須由房客負責。

2006-08-04 07:50:2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行走知識江湖TONY哥 7 · 0 0

請你明確的回答說你們的合約內容 要不然我怎麼幫助你?

像是說你答應租給他多久 還是你們是一個月一個月簽的~
還有當時押金多少 等等之類的事情 最好是合約內容都給我知道= ="

謝謝合作!!

2006-08-04 11:52:54 補充:
你就跟他說他違約~ 請他給你接下來九個月的損失然後他如果不付電費 你就把那兩個月的押金 去付玩電費就把押金還他就好了~~

2006-08-04 07:36:5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2 · 0 0

如果一開始有簽合約,那就照合約裡的條文走囉!一般來說,必須期滿才能退押金,不過,如果他退租的原因是無可奈合的話,很多房東也是會好人做到底退押金的,但該扣的款項也是要扣,使用者付費嘛!

2006-08-04 07:34:55 · answer #5 · answered by wen_hsin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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