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若家中有人往生~其撫恤金及喪葬補助還有負債一定要全繼承或全部放棄繼承嗎~是否可以先領完撫恤金後在辦理拋棄繼承負債~因為金額領到後平均起來差不多就還清負債ㄌ~~~~(雖然知道不太行)~~若是兩者都要繼承那是不是就都沒有其他死亡補助了~但若可以要怎用呢~想請具有這方面知識的人回答一下~拜託
2006-08-04 13:50:1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社會與文化 ➔ 禮儀
死亡者是公務人員~卡債200萬~死亡後應會有撫恤金~但若是先去國稅局申請財產證明會有這項項目明細出來嗎~若沒有的話是不是就可以先領撫恤金在去辦理拋棄繼承卡債ㄋ~~
2006-08-04 14:03:43 · update #1
(1)首先需要先算清楚:遺產的總額,並且決定是否抛棄繼承所謂遺產總額,包括名下的存款及屋子、車子等,扣除負債,如果確實是負數,所有的繼承人同意要放棄全部的遺產,就必需在時限之內向法院辦理抛棄繼承或是限定繼承。抛棄繼承要在(被繼承人)死亡後二個月之內申請;抛棄的時候是負債和資產一起抛棄的,並不是申請抛棄負債。(2)公務人員撫恤金*如果公務人員,因病、或意外死亡或因公死亡者,可以申請撫恤金。*撫恤金是由政府直接給予家屬的,不是被繼承人給家屬的,所以它不算在遺產的總額之中。(司法院解釋院字第一五九八號規定)(3)可以申請的補助-這些都不會因為拋棄繼承而影響申請資格*以家人的公務人員身份,您可以提出申請撫恤金。*若家人有參加公保,軍、公、教保險之保險給付也不算遺產,所以您也可以提出申請*如果過世者的子女、父母或是配偶有參加勞保,另外可以申請
喪葬津貼。
2006-08-05 20:55:4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撫恤金跟補助 跟遺產是沒關係的~~~那是對喪家的補助而已就像保險一樣......如果你是保險受益人...不用報遺產稅....公務員~~應該還有公保的補助ㄅ至於負債.....死亡3個月內都可以拋棄繼承....但是你要確定你家人沒有遺產給你們嗎? 房子.車子.存款之類的...如果有那就要繼承了...不然房子要送人ㄇ?如果沒有就拋棄繼承啊......這樣就不用背債ㄌ...如果3個月後未辦理....就是視同繼承喔.國稅局只看的到個人財產.資產而已...是看不到個人負債ㄉ...看負債要去聯合徵信中心才看的到
2006-08-05 12:44:0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傳人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