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公司之遊戲代幣在代幣所有人不注意之下被孩童順手拿走...法律上算不算偷竊(非現金)可以起訴嗎???
2006-08-04 12:25:30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爬羅剔抉 7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已or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五年....
一、代幣為他人之動產,而動手拿走,就是不法之所有,所以竊盜罪是一定有的。
二、孩童在十二歲以下是無責任人,所以他並不會有刑罰的處分,可是他的法代就要負責了。
三、這個案件應該是不會起訴啦,只要賠錢,道欠就可以了吧。
2006-08-04 19:52:5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幻風 4 · 0⤊ 0⤋
不管是不是現金,都算竊盜,不然偷電視機也是偷現金啊起訴孩童...當然可以,不過看年紀未滿十八歲家長亦要負責
2006-08-04 13:47:2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