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在飲料店兼差打工..老闆娘說時薪70..但我朋友半個月領卻只有領到2000多..我朋友每天晚上都工作時數達6小時以上..每個禮拜工作天數達6天..照理算來薪資不該是低的這麼離譜..且裡面有些員工有抱怨老闆娘該給的薪水都與工時不符..像我朋友就差這麼多..是否有任何管道可以申訴或投訴呢?我希望幫我朋友討回公道!!有誰能給我意見讓我知道該怎麼做??謝謝..
2006-08-04 10:58:39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如果扣除了百分之六的勞保..那薪水也不至於這麼低..況且飲料店..應該很少有老闆娘會幫員工保勞保!
2006-08-04 12:21:42 · update #1
同樣問題,我用我之前回答同樣問題的來回答。我假設半個月等於工作兩週,等於12天的工作,一天六小時,那麼總工時是72小時,時薪70元,應該給你5040元。就算依勞基法平均時薪66元計算,也應有4752元。如果有薪資單(手寫的也算),收集起來,收集打卡資料,向勞工局申訴。五人以下,不必保勞健保,我想他沒有提撥退休金,也不是從裡面扣的,其實你可以去申請一張勞工保險卡,會明載你這一份工作的投保薪資,如果沒有勞工保險卡,那他就沒給你保勞保。也就不會有6%的問題6%也不可以從薪資裡扣
2006-08-04 12:32:3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有沒有打卡證明或工作時數的證明,若有就直接找老闆娘要,若沒有也沒軏.
如果你有打卡紀錄,不妨向蘋果日報爆料,因為有些員工都己經向老闆娘抱怨過了,她分明就是耍賴,讓更多人知道這家飲料店的嘴臉,避免他們再吃人夠夠,出你朋友一口怨氣,或許老闆怕丟臉就會照實際薪資發給你朋友了.
2006-08-04 12:08:4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honey 3 · 0⤊ 0⤋
就算要申訴,也要先問清楚他的薪資算法,據我猜測,他可能已經自行扣掉6%的勞保費用了。如果沒講清楚,這樣自行扣掉應該是違法的行為!
勞委會網站
http://www.cla.gov.tw/
勞保局網站
http://www.bli.gov.tw/
2006-08-04 12:02:2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大肚魚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