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近在錄製TQC製圖的題庫,是錄影像檔,而畫法是我自己想的.請問假如拿出去賣的話.這樣會不會侵佔到TQC的版權?2.因為是幫某單位錄的我想把影片加上類似,(某單位版權所有),或者是(某單位教學用)之類的浮水印.那不知道版權是歸誰?3.另外如何預防該單位把它拿到其它單位使用,浮水印真的有用嗎?
2006-08-02 17:26:03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kk 5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怎麼都沒有人回答,是問得不清楚嗎?
2006-08-06 08:57:00 · update #1
可能真正有知識的人不多,大多數都是用copy的...=="
2006-08-08 13:13:04 · update #2
看您問題似乎不難卻乏人問津的情況下,謹提供個人淺見如后: 1.是否對TQC構成侵權行為,要視抄襲的程度,以及自己想的部分的原創性是否可與TQC的內容客觀地做一切割,一般而言文字的比對較有糢糊的灰色空間,而圖片聲音及影像的部分則因相對"辨識度"較高,而有較大的侵權機會,相關論述請參考以下網址: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306031000239 2.就吾人理解,浮水印只是一種對著作權(版權一般以著作權Copyright通稱較廣)擁有的宣示,但不一定是實際創作的人而擁有所有權(著作權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的不同),因此該單位至少需取得著作財產權的歸屬或授權,方得合法使用該著作(一般會以制式的契約來約定)。 3.構成侵權與否,在法律上講求為是否具有舉證的效力,著作權的保障乃係論及是否有"抄"襲的動作,不一定是抄襲的結果(不排除異時異地同時創作的可能性),重點是雙方有無實質接觸的事證。 無論是浮水印或其他措施或雖徒具宣示的功用,但其標示性相對使用者也可說盡到的所謂告知的義務,故至少可讓對照可能辯稱不知情的"過失"侵權成為情節較為嚴重"故意"侵權舉證的有利空間,因此應不可謂之完全無用。
2006-08-16 13:59:4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rebert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