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一樓,每個月都有人在我家(樓上住戶)前方(像三合院的內庭)燒紙錢,我家又不太通風(在最裡面),每次他們燒紙錢我家就充滿著煙味,好難受!
有一次我請某個在燒紙錢的女人離遠一點燒,結果她說那是公共場所,誰都可以在那邊燒紙錢。真想給她一拳~這應該是露天燃燒吧!
聽說燒紙錢還會燒出致癌物質,為了我家人健康,
我要怎麼做呢?該向誰申訴呢?有法律明文規定嗎?罰責?要照相存證嗎?
2006-08-02 04:38:0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5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軟的話:
請管理委員會製作公用金爐擺設於適當位置
來硬的:
請管理委員會依法處理,不處理,告訴委員會無故不執行,委員會將受罰
沒有委員會,拍照檢舉!!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六條)
一.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行為。
二.三.四......
住戶違反前四項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一....
二.住戶違反第16條第1項或第4項規定者。
製造污染可以向環保局檢舉
2006-08-14 05:06:4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環保局台南市環境保護局
圖片參考:http://us.i1.yimg.com/us.yimg.com/i/nt/ic/ut/bsc/newwin12_1.gif
至於其他的要看 他燒完後 是否 有停留在現場 等火熄了 不然 你也可以 用公共危險 來提出 消防方面的ps:其實 信仰問題 很難解決 或許 可以建議對方 燒少一點 或是 在他燒完 請他到你的房間看 他燒完後 你所要面對的 傷害 讓他能 在你的角度下改變
2006-08-02 07:06:2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毛毛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