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開車經小圓環...對面有位騎士騎速過快..
我們並無撞到他....他自己跌倒.....結果卻怪罪於我們身上....要求我們賠償
打電話請交通警察來處理...警察無來源的先劈頭把我們罵一噸.....
然後他完全不採信我們說的話...只單方面的聽信受傷騎士的話....
但我們並無擦撞到那位騎士...是他自己摔倒的....
在現在看來...他並無明顯的外傷....
之後我們要處理這場糾紛...他卻遲遲不肯出面...一直說在養傷.....
過了一個月後....才獅子大開口...像我們要求一萬八千多元的索賠....
我不認為我們有什麼樣的過錯....而且降子交通警察不算失職嗎??
只聽信單方面的證詞....雖然最後以六千元和解....但我還是不服
有沒有什麼方法能夠處理這件事情??
有沒有辦法能夠讓我翻盤....
那個警察有哪些方面的失職呢??
2006-08-01 18:01:46 · 7 個解答 · 發問者 sammie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謝謝你......^^
我知道了....
2006-08-08 04:17:48 · update #1
基本上,大車與小車發生交通事件時,一般交警是會比較站在小車這邊,
不是交警的問題,但是要先心平氣和的向警察敘述當時的發生狀況。
我想先請教您,當時現場交警是否有做現場勘驗?是否有寫下備案紀錄讓你們雙方簽下名?是否畫下車禍現場圖讓你們雙方看過?如果沒有的話,交警才會有失職的部份!
再來,6000元和解是從何而來的?你們的交通事件有送裁定嗎?如果有判定是誰的責任,那才會來談到和解金的問題,如果沒有,根本就不需要和他和解啦!還有,他的18000元有收據證明嗎?然後,他身上的傷有沒有在車禍後隨即就醫治療?如果沒有,〉怎能確定他的傷是因為車禍造成的?
不果有一項最重要的事,就是和解的部份,如果你們已經談了和解,應該會簽下一些和解書之類的東西,如果你已經簽了,那就只能說你承認這次的錯誤是你造成的,因為你簽了..如果沒有,那我建議你真的氣不過的話,還是送交裁定會比較公道,因為我上次發生車禍也是這樣,是我去撞到對方的,所以對方口氣就一直很差,我懶的理他,就直接打電話找交警,因為我知道多說也沒有用,還是讓交警去裁定,後來雖然是我自己去撞他的,不過我是直行車輛,對方是在雙黃線的地方迴轉,所以交通對裁定他違規行駛,先開一張罰單,再來因為我們的衝撞造成我的身上有傷,所以對方的駕照遭吊銷,並盼他須負責賠償我的車子一切修理費用及醫藥費,還有在等候判決這段期間內我無法使用交通工具上班所造成的一切損失,一個月的薪水7萬5,這些都是真理所得到的,但是要提醒你,不要隨意簽下任何文件,因為有些警察不想讓自己的案件增加,所以都會希望大家私下和解,降低他們的報案率,如果你覺得有疑問的文件,包括他們做的筆錄,你都要詳細看清楚,只要有疑問的,就拒絕簽名!
希望你可以參考看看!也希望你趕快解決這個事情..
2006-08-01 18:33:5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珮綺 2 · 0⤊ 0⤋
參考下面的網址看看
http://phi008780508.pixnet.net/blog
2014-05-16 22:26:3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下面的網址應該對你有幫助
http://phi008780416.pixnet.net/blog
2014-04-18 02:34:5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有沒有擦撞應該第一時間都有跡可尋的吧~~
如要上訴的話可以呀,但要自行舉證!
如果真的沒擦撞到,幹麻賠6000??走司法程序呀
2008-07-10 13:53:4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2 · 0⤊ 0⤋
警察只負責採證和筆錄,沒有裁判對錯的權力,自然也無有偏袒的問題才對。
2006-08-02 05:12:28 · answer #5 · answered by 行走知識江湖TONY哥 7 · 0⤊ 0⤋
員警未依交通事故處理流程作業.明顯失職~督察室應查辦
2006-08-01 19:28:47 · answer #6 · answered by 1 7 · 0⤊ 0⤋
去找專業的律師吧
也許會花點小錢
但總比無原無故賠錢的好
2006-08-01 18:05:58 · answer #7 · answered by ?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