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問一下!
如果投手投不到一個人就失了很多分,那防禦率要怎麼算阿?
2006-07-31 13:27:27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蘇蘇 1 in 運動 ➔ 棒球
我知道計算方式是〝投手的自責分除以投球局數再乘以九〞!
就是那個投球局數阿!
怎麼除,投不到一個人怎麼除?是要用1嗎?
2006-07-31 13:35:23 · update #1
防禦率是無限大
防禦率說簡單一點 就是每投9局會失幾分
如果只投一局失一分,那麼防禦率是9
如果只投三局失一分,那麼防禦率是3
如果只投 1/3局失一分,那麼防禦率是27
如果只投一人次不到 (沒造成任何出局數) 就失一分(或更多),那麼防禦率是無限大
2006-07-31 19:14:0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3 · 0⤊ 0⤋
之前,旅美投手郭泓志投不完一人次,就被KO,報紙的資料:ERA無限大
沒辦法除以阿!
所以ERA是無限大
2006-07-31 19:56:1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4 · 0⤊ 0⤋
不用除了
就是無限大
如果壘上的跑者不是自己的責任
那防禦率就是0
2006-07-31 15:04:1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5 · 0⤊ 0⤋
投球局數是以“解決對手的人數”來計算的,
也就是說解決一個人等於投了1/3局,
製造三個出局數才算是投滿“一局”。
如果投手沒有解決任何打者就失掉很多分,
那麼依據公式,在投球局數等於零的情況下,
自責分率就會等於〝無限大〞!
2006-07-31 13:48:1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Epyon 7 · 0⤊ 0⤋
防禦率又叫ERA
目前一般常見的中文翻譯有防禦率、投手自責分率和投手自責率。
計算方式是投手的自責分除以投球局數再乘以九。
實例 : 以下轉貼自http://playballx.com/class/era.htm
兄弟投手陳義信到今年整個球季,他的防禦率為四點二八,因為陳義信的自責分為八十二分,投球局數為一七二又三分之一,經過計算後得到四點二八,而且習慣上數字後面都沒有單位。
防禦率的三大缺失
接下來,一個個來談談使用防禦率作為ERA中文翻譯的不太好之處。首先,一般來說,中文的「率」這個字,多半是「機率」的簡稱。機率就要具備以下的條件:機率數值是大於等於零,小於等於一,不可以超過一。像打擊率就是一種機率的概念,所以打擊率最高只能等於一。防禦率中也有「率」這個字,可是大部份計算出來的防禦多半超過一,完全不符合機率的條件,何況我們仔細觀察防禦率的計算公式,它完全沒有機率的概念,它比較接近「期望值」的想法。因此,使用防禦率當作 ERA的中文翻譯的第一個缺點就是,這個名詞讓我們認為它和機率有關係,可是計算出來的數值卻是不符合機率的條件,兩者互相矛盾,形成困擾。
其次是關於「防禦」這兩個字,通常形容或說明防禦的能力越高,多半是採用較高的數值來代表,例如國防上說明這台戰車裝甲的防禦能力,會說它能夠承受多大的攻擊,數字越大,表示這台戰車的防禦能力越好。或者現在一般電視遊樂器和電腦遊戲常有的 RPG遊戲,遊戲人物的防禦能力,多半是數值越大,防禦能力越好。可是目前在棒球使用的防禦率卻是數值越小,表示這個投手越好,和一般的防禦概念完全相反,可見得 ERA在中文翻譯時不應該使用「防禦」這兩個字。
當初又為何使用防禦率呢?其實這個字也和一些棒球術語一樣,它是從東洋渡海而來的。在日文中將 ERA翻譯成為「防御率」,我們使用時只不過將日文的「御」改成為中文中慣用的「禦」,幾乎完全移植日文而來。這樣不太好,因為日文中雖然有漢字,可是大部份一些字的用法,和現代中文有很大的差距,我們不應該完全拷貝。
投手犯規:
壘上有跑者,投手做出違反規則動作時屬於「投手犯規」。發生投手犯規時,比賽停止,壘上跑者各進一壘。
投手犯規的同時,投手仍把球投出,而打者也因安打、失誤、四壞球、觸身球等原因上到一壘,而壘上其他跑者也都各進一壘時,比賽繼續。如果投手犯規同時,投手仍把球投出(包括牽制球),但卻是暴投(暴傳)時,壘上的跑者
1.除了可以因為投手犯規進一壘外,還可自行判斷要不要趁暴投(暴傳),再冒險搶壘。
2.投手犯規的同時把球投出,如果是第四個壞球或是觸身球,此時一壘有跑者的話,不算投手犯規,比賽繼續進行;如果一壘沒有跑者就算是投手犯規。
3.發生投手犯規,壘上跑者往前推進,如果因漏踩壘包而被「促請裁決」判出局時,紀錄上仍算是已進一壘。
以下就是幾種投手犯規的情況:
4.除了向二壘牽制傳球外,如果踏上投手板開始投球(做出投球的連續動作),卻突然停頓而沒有投球時,將被判投手犯規。
5.投手退出投手板,可以向各壘假裝牽制。但一旦踏投手板後,只能以前腳踏出,假裝傳二、三壘,而不能對一壘假牽制,必須將球傳出,違反者將被判投手犯規。
6.投手踏投手板牽制時,必須將前腳踏向要傳球的壘上。踏出時,除了一壘外,是可以不把球傳出(假牽制)。
7.投手前腳踏出必須自然,如果沒有確實踏向壘的位置,而在途中改變方向或小腿在空中擺盪,或是先轉動身體然後才踏出腳於該壘,這些都是投手犯規的動作。
8.一、三壘有跑者,投手為了使三壘跑者回三壘上,可以腳向三壘踏出,做揮臂動作假裝向三壘牽制,然後再轉身向一壘踏出並且將球傳出,是被允許的動作。但假如前腳踏出時,後腳在投手板上,卻沒把球傳向一壘,將造成投手犯規。
9.踏投手板時卻將球傳向沒有跑者的壘上或假裝傳球,將構成投手犯規。但如果是有守備上的需要時,則不算投手犯規。例如:投手為了阻止一壘跑者到向二壘,而將前腳踏向二壘並且把球傳出時,不算投手犯規。
10.投手利用打者剛踏進打擊區還沒有準備好時,突然向打者投球,裁判應該判定該投球是「突擊投球」,是投手犯規的行為。
【註】上述指的是壘上有人的時候。如果無人在壘時,不算投手犯規,而是計一個「壞球」。
1.投手不面對打者投球,屬於投手犯規。
2.投手沒有碰觸投手板而做投球連續動作時,屬於投手犯規。
3.投手做沒有必要的拖延比賽時,屬於投手犯規。
4.沒有拿球卻站在投手板或跨在投手板上,或是離開投手板假裝投球時,都是投手犯規。
5.投手採取投球姿勢後,除了投、傳球外,如果有任何一手放開時,屬於投手犯規。
6.已經踏出投手板卻把球掉落地面時,將被判投手犯規。
7.投故意四壞球,在投手球還沒有離開手時,捕手在捕手區外等球,將被判投手犯規(因為沒有捕手犯規的條文)。
.投手採取固定姿勢投球時,雙手如果沒有在身體前做停頓動作,而把球投出時,是屬於投手犯規。
參考資料http://www.hcsh.tp.edu.tw/~sch305/ball08.htm
2006-07-31 13:28:27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