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21歲了還在就學中可是因為家裡太多問題 所以想獨自搬出去 可是家裡是單親母親又有中度憂鬱症如果置之不理的話是否犯遺棄罪 但每個月固定會拿錢回家貼補家用 那這樣還會構成嗎?? 已經被壓的喘不過氣來的人....
2006-07-30 07:36:21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里歐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家人之間的關係不是金錢給予就能打發的如果你執意搬離家裡又只打算花些錢了事的話你的母親的憂鬱症只會加重畢竟你母親只有你這麼一個至親的家人...不是嗎 你若真想搬出去...至少要就近若有什麼狀況也方便你母親也比較不會認為你不見了...你要想...小時候是誰任勞任怨把屎把尿地辛辛苦苦地把你拉拔長大 家人...所謂的家人是彼此依賴彼此關心...這是我老爸曾說過的話他不在乎我給多少生活費他只希望我常回家賴在他身邊陪他說說話陪他吃頓飯陪他散散步陪他吃愛吃的冰淇淋偶爾關心一下他的身體狀況或他的飲食習慣不回家的日子就每天在他睡前打一次電話聊聊這樣就夠了~
2006-07-30 07:55:4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