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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7月7號被男朋友毆打 當天已驗傷備案 10號按鈴申告(因為警察說直接去法院比較快) 對方態度惡劣 不但不認錯 還再網路上惡意中傷 試圖撇清關係
也把對都推給了我 對方說他也試驗了傷
請問刑事傷害案有可能會獲判無罪嗎? 謝謝好心人解答

2006-07-28 17:11:41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戀愛中小貓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5 個解答

1.照你上述之事實,是會被判有罪.應該是普通傷害罪.(當然也是有可能有緩起訴的可能)
2.網路上的惡意中傷也有可能構成誹謗罪.

2006-07-28 17:30:1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ean 2 · 0 0

如果是互歐就又不一樣了哦!所以上法院時你要裝的很嚴重…cc~

2006-07-30 00:27:2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炎影 7 · 0 0

什麼意思啊?因為我不太懂法律 如果非到必要 我也不會去告他

2006-07-30 19:41:57 補充:
什麼情況會構成互毆 我並沒有動手 但有拉扯之類的動作

2006-07-29 09:17:4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戀愛中小貓 1 · 0 0

請問開板大 你是上流社會那一位ㄇ?許XXㄇ?

2006-07-29 08:52:1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mild seven 5 · 0 0

他打你你要他判無罪?還是你跟他打他也有受傷?傷害罪可以撤銷告訴阿!開庭時跟檢察官說你不告了就行了。

2006-07-28 19:22:52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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