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專利與智慧財產權有什麼不同?
另外
自己有一個idea
但不知道這個idea是不是已經有被人申請了
怎麼樣才知道這個idea是不是早就有人想到而且也申請註冊了呢?
要到哪裡去申請註冊?
2006-07-28 10:12:20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geLee 3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物品專利權人,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製造、為販賣之要約、販賣、使用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該物品之權。
到這裡按確定後查詢是否有人申請過專利:
http://patentog.tipo.gov.tw/tipo/miscmain1.htm
到智慧財產局申請專利
2006-07-28 10:58:4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avis 6 · 0⤊ 0⤋
專利雖然可以稱為一個「排他權」,我個人認為要成為「財產」是還有一段距離的,當然還是可以稱為智慧財產權但並不代表財富。
專利是屬地主意,因此你應該要去你打算申請的國家區域之專利局搜尋前案。
在台灣只能搜尋到在台灣申請的專利,並不能代表其他國家。
風險:就算你拿到台灣專利,但並不代表一定沒事。因為如果在其他國家如果有相同專利設計,當有人舉發時,你的專利還是會被撤銷的。
專利的申請,我建議找間可靠的專利商標事務所協助辦理較為安全。因為你可能不太明白專利說明書的寫法,一但沒有寫好可能失去許多權益。
2006-08-05 09:48:3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David C. 7 · 0⤊ 0⤋
所謂智慧財產權,即因人類智慧創意,所衍生之財產權,由於智慧創意的提出,使社會、產業達成進步及提升,而造福人群,故政府為鼓勵並追求人類福祉,而賦予發明或創作者各種特權,作為有效的獎勵及酬勞。該智慧財產權係無體財產權之一種,包括有專利權、商標權及著作權等項。 近來因為工業先進國家深切感受其原有的傳統工業,已日漸被新興工業國家所取代,而科技產品發展,亦日漸受到威脅,為避免其以鉅資辛苦研究所得,輕易被仿冒者所竊取,而鼓吹反仿冒運動。另外由於國際經濟持續低迷,廉價勞工取得不易,原料成本不斷攀升,產業經營艱苦困難,故對國際間之不公平競爭行為,亦呈現強烈不滿,更加強智慧財產權之保護。 ================================================專利之基本三要件 依專利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凡可供產業上利用之發明,無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依專利法申請取得發明專利:申請前已見於刊物或已公開使用者。 有相同之發明或新型申請在先並經核准專利者。 申請前已陳列於展覽會者。 同條第二項規定,發明係運用申請前既有之技術或知識,而為「熟習該項技術者」(註:見第四節一)所能輕易完成時,雖無前項所列情事,仍不得依專利法申請取得發明專利。 因此申請專利之發明,基本上應滿足以下三項要件,始有取得發明專利之可能性。此三項要件,即稱為專利之基本三要件。產業上利用性:即具有專利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之「可供產業上利用」。 新穎性:即不具有專利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情事之一。 進步性:即不具有專利法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之情形。 又,發明雖已滿足上述之專利基本三要件,仍須該發明無違反專利法第二十一條法定不予專利發明及同法第二十七條及第三十條先申請與同日申請之規定,始有可能取得專利。關於專利法第二十七條及第三十條規定之先申請與同日申請情事,則於第六章第三節說明之。http://nbs.apipa.org.tw/Default.asp
圖片參考:http://nbs.apipa.org.tw/images/new/title-05.gif
2006-07-28 10:18:1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