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24號晚上的時候,我被同學載{騎機車},在巷子被車撞,雖然沒有誰對誰錯{因為沒有紅綠燈}但開車的那個人有喝酒,我的左腳踝挫傷{韌帶撕裂傷}在床上躺了三各禮拜才比較能下床走動,害我回家也沒辦法去找工作,我媽為了照顧也沒辦法去工作,機車{迪爵125...才騎1萬多公里}是後面整個骨架都歪掉了,他是說要賠新的......如果加上精神賠償,..........醫藥費加上坐計程車的前差不多5.6000元
1.請問各位大大要跟他要求多少賠償??
2.假如我門和解失敗告他的話,我門會贏嗎??
3如果贏了..他會被起訴什麼罪嗎??
2006-07-26 09:05:40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天馬星寒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有,警察有測說酒精濃度0.35
2006-07-26 09:21:02 · update #1
我覺得大家都解釋ㄉ很好
很難決擇
我用投票ㄉ好ㄌ
謝謝各位大大的幫忙
2006-07-29 09:20:32 · update #2
1. 看你們雙方和解的金額,你可能要跟他商量金額。
2&3. 和解不會失敗啦~因為他是酒醉開車,若你去告他 他會被判公共危險罪而且還會吊銷駕照,現在酒駕好像罰15000~60000左右吧!我是他我寧可多付錢也不要被告!只要是酒駕錯的一定是他,你可以看他有沒有誠心要和解阿,若沒有的話就直接告他,他一定會損失比私下和解賠你的錢還要多,而且你告贏了他不但犯法還要賠你錢!
但是重點警察有來做筆錄嗎?要有他酒駕的證明喔~!若你錯失的機會,那他不認帳你也沒辦法,就只能和解。
2006-07-27 18:08:13 補充: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 (酒醉、吸毒駕車之處罰)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其車輛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 汽車駕駛人經依前項規定吊扣駕駛執照,並於吊扣期間再有前項情形者,處新臺幣六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其車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2006-07-26 09:23:4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5 · 0⤊ 0⤋
你需要開個收劇單,或者是證明單。
不可能和解失敗的,除非他想吃官司。
告他根本不可能他們會贏= = 在那種沒有紅綠燈的狀況下,如果是他沒喝酒的情況下,那還有可能會贏,但是他有喝酒,已經先觸犯了罰款,撞傷了人,更是罪加一等,如果他還營,除非是那個法官秀逗了。
耶~我有點忘了會被起啥罪ㄟ,不過就是說他想不想和解的話,還是請律師,問律師會比較清楚喔。 上法院請律師比較好,妥當!
2006-07-26 11:35:5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當時有報警處理嗎?有做酒測嗎?
2006-07-26 14:56:46 補充:
既然有報警,那麼事故紀錄就有案可查,所做酒測證明對方是酒後駕車,這件交通事故就可以歸責於對方,不僅應該跟對方要求醫療賠償,亦可要求車損賠償,以及精神撫慰金,將全部可計算的實體傷害賠償加總,再加上復健費用、精神賠償(可以要求數千到數十萬元不等金額),以及因不能工作所產生的工作損失賠償。和解不成,告他應該會成立,到時就由法院來判決對方應賠償多少金額。他酒駕肇事,公共危險罪這條會成立,你們要求償就必須控告對方傷害,才能附帶民事賠償,傷害部分以及民事都屬證據確實及可歸責對方,應該勝訴沒有問題。
2006-07-26 10:56:4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行走知識江湖TONY哥 7 · 0⤊ 0⤋
你的所在地是否為南部 我有認識律師及專長談車禍賠償的人士 建議你:儘速處理 若有需要請留下聯絡方式我將建議你最理想的處理方式 預祝你此事圓滿落幕 我的e-mail:meierkimo@yahoo.com.tw
2006-07-26 09:55:51 · answer #4 · answered by cloud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