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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兒

自小與父母親不親

現在剛滿16歲

父母同意將監護權過給予我最親的褓母

請問須填寫什麼表格

請各位幫忙提供意見

2006-07-25 16:01:58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4 個解答

你褓母是要收養你嗎?還是只是代為行使你父母親對你保護教養的權利,這是不一樣的

收養的話,你跟你父母這方面的權利義務會停止掉,也就是說如果你父母死後,你會沒有繼承權,收養須經法院認可。

但褓姆只是行使監護權的話,則不同,你跟你父母這方面的權利義務不會停止

2006-07-25 21:41:4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ghost 5 · 0 0

除了認養以外才可將監護權過給你的褓母唷~~!!
而血緣關伓是沒法子脫離的...
在你的身份證上面的父母欄仍然是你的親生父母....
只有在戶籍騰本會記錄你是認養的...

2006-07-25 20:01:3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my 5 · 0 0

收養。

2006-07-25 16:40:5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鑑古知今 7 · 0 0

這個問題可以詢問戶政機關,或張老師02-27166180,他們會給你比較正確的建議吧.

2006-07-25 16:07:5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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