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個法令訂的很奇怪,誰可以告訴我為什麼不可以?
我不要\"因為犯法\"之類的答案
拜託各位了!
2006-07-25 09:22:11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南洋大兜蟲 1 in 教育與參考 ➔ 其他:教育
很簡單的道理,會開補習班就會希望來自己的補習班學生可以考高分,如果這當中有自己學校的學生,在於考試出題時會偏差,如果自己在學校教的學生也在自己的補習班補習,無形中會有透露考題出來,還有所謂的題型類題都會有,所以才會有嚴禁在學校教書的老師不可在補習班教‧這是最主要的原因,其次,在學校教書的老師也算是公務員的規範之一,所以不可在外兼職‧
2006-07-25 09:26:3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幻影 4 · 0⤊ 0⤋
怕老師
會把段考題目洩給那些
去那個學校老師開的補習班學生
影響段考公平性
還有這樣會讓學生進步空間變小
2006-08-01 15:00:0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迷途 ?不歸路 2 · 0⤊ 0⤋
公務員不得兼差、老師也是公務員的、
2006-07-25 11:15:4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臺灣人 7 · 0⤊ 0⤋
那才藝類的呢
2006-07-25 10:20:4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poi 3 · 0⤊ 0⤋
因為所謂的補習班.教出來的學生成績越好.代表補習班教的方法也許有效.所以家長們當然就會讓自己的孩子去那家補習班.至於老師.他可以說是對學校的出題方式非常了解.也對學生的應題方式.觀念..瞭若指掌.所以開一家安親班因為了解學生.也了解學校.所以教出來的學生會比較優秀.當然.家長們也會讓自己的孩子去補那些學校老師教的安親班.這樣.那些學校老師教的安親班.豈不就賺大錢了.這也難怪.法律會定這條規定.
2006-07-25 09:48:53 · answer #5 · answered by 123 2 · 0⤊ 0⤋
因為老師以前有ㄉ可以開 但是有些老師會強迫自己ㄉ學生去補
如果沒補就死當
所以現在會有這條法規
2006-07-25 09:24:24 · answer #6 · answered by vixwxixo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