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交損友.當初彼此間有金錢往來的關係
有給過損友我的詳細資料
給過身份證影本及護照影本..上面沒註明只限**用
(沒在身分證影本上加註僅供該特定目的業務使用)
後來發現損友有問題..已停止一切往來
現在的我很怕
流出去的資料.會不會被拿去做不法
如果損友拿去辦現金卡.信用卡..貸款等等...
我需要繳嗎??????急~~~~~~~~~~~~~
2006-07-25 06:55:5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我現的身份證是配合政府發的新證..
損友拿的是舊證
但護照10年換一次...怎辦??
2006-07-25 11:01:17 · update #1
是影本不是正本喔..
2006-07-25 11:01:38 · update #2
1.從你換發身分證的當天開始,舊證就失效了,因為要跟銀行往來的所有業務都會上一個網站去查詢你的身分證是否為最新的,若非最新的身份證銀行是不可以辦理任何業務的,而且銀行現在都會要求看雙證件正本(身分證另外再加一個證件)這一點你是可以完完全全的放心。
2.但是換發新身分證之前仍是有風險的,建議你可以先去聯合徵信中心去調閱你所有的信用卡.現金卡.貸款情形,這樣比較保險。
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地址: 100 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2號10樓
查詢時間: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星期六下午及例假日不受理
洽詢電話:02-2381-3939 分機:201~209
註: 如要申請調閱個人信用紀錄
請先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索取"當事人信用報告申請書",
填妥並檢附戶口名簿影本, 並在空白處註明與正本無異;
同時簽具同意書, 表明同意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得依章程規定目的,
蒐集電腦處理本人資料, 簽名蓋章,
附入查詢費新台幣二佰元, 掛號寄交上列地址,
即可查詢 另一種查詢方式, 則是攜帶身分証親自到該中心,
填寫"當事人信用報告申請書", 出具同意書,
繳交查詢費新台幣二佰元後, 辦理查詢或製給複製本 ...!!!
2006-07-25 14:51:4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2 · 0⤊ 0⤋
若擔心之前交付的的身分證影本會遭到冒用,現階段你又不知道他到底有沒有冒用,建議你可以立即以身分證遺失或損壞為由,去申請換補新證,那上面有最新的換發日期,如果對方屆時持舊的影本要去冒名申請,因為換發時間不是最新的時間,受理單位只要透過電腦連線查核就會查出該版本係舊有證件,都將不會被接受,你趕緊先這樣做吧!
2006-07-25 17:10:14 補充:
既然已發領新證,那妳的舊證就理當失效啦~~~~如果有白目的信用卡業務員拿去辦卡辦過~~~那就是他們查證不確實~~~叫他們自己去吸收吧~~~~
2006-07-25 07:20:3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行走知識江湖TONY哥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