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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人知道衛生署長申訴地址.電話.或信箱?有人知道嗎?請告訴我.如何申訴才能得到回應?醫療問題?

2006-07-24 21:02:21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何豔鴻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因為我有現在遇到困難.需馬上解決~~急ㄚ~~

2006-07-24 21:06:28 · update #1

不是投訴別人.是自己本身的事情.(需申請病歷表.被拒絕了!)

2006-07-24 21:07:33 · update #2

謝謝 深白色羽翼 您馬上回答 我剛已經上文了.

2006-07-24 22:07:02 · update #3

不知道公家機關的作業需要等多久?我們不認識長官們潘不上關係.會理我們嗎?如果一直等不到回信.而我又該怎麼辦ㄚ...

2006-07-26 20:22:40 · update #4

2 個解答

衛生署相關申訴管道1.填寫申訴函﹐寄給衛生署醫政處。  衛生署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100號2.衛生署醫療弊端申訴信箱3.衛生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的可能方式有﹕(1) 通知健保局﹐審核該病例。(2) 通知醫師公會及地方衛生局查明本案是否涉及「過度治療」或其他應移付懲戒情事(醫師法25條)。(3) 如果已發生醫療糾紛﹐通知地方衛生局協助調處(醫療法74條)。衛生署醫療爭議事件處理方式說明◆ 醫療糾紛之處理作業程序 作業要領 一﹑分析糾紛內容﹐予以分類處理 (一)人民陳情案件﹕ 1.已進入司法程序﹐或通知原陳情人靜候司法裁決。 2.未進入司法程序者﹐將原案影印後﹐依糾紛醫院之轄屬分轉省﹑市政府衛生處﹑局調處。(二)受託鑑定醫療過失責任之案件﹕依個案性質分轉一級教學醫院﹐請主治醫師以上之專家提供初步意見。 二﹑醫療過失鑑定案件提醫事審議委員會審議 整理教學醫院之初步意見﹐提會討論﹐並作成鑑定意見﹐送請司法﹑檢察機關裁判參考。 ◆ 醫事懲戒作業程序 作業要領 一﹑由直轄市及縣(市)衛生局檢送醫師懲戒移送書   二﹑請被付懲戒人答辯 本署收到醫師懲戒移送書後﹐即函請被付懲戒人於文到二十日內提出答辯。 三﹑作成審議書 本署收到答辯書後﹐即依據醫師懲戒移送書及答辯書作成審議書﹔未提出答辯者﹐即逕行審議。 四﹑作成決議書 將審議書提醫師懲戒委員會討論﹐並依據委員會決議﹐作成決議書。 五﹑將決議書寄達被付懲戒人及有關單位 將決議書寄達被付懲戒人﹑省(市)衛生處(局)及所屬衛生局﹑公會﹔被付懲戒人如不服時﹐得於文到三十日內聲請覆審﹔屆時﹐如未聲請覆審﹐本案即告確定。 六﹑聲請覆審 被付懲戒人如聲請覆審﹐即依據決議書及覆審聲請書﹐作成覆審審議書﹐並提醫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討論﹐作成覆審決議書﹐本案即告確定。最後將覆審決議書寄達被付懲戒人﹑省(市)衛生處(局)及所屬衛生局﹑公會﹐由所屬衛生局執行懲戒事宜

2006-07-25 01:12:48 補充:
是那一家醫院.不受理你的申請.方便提出說明嗎

2006-07-25 01:17:26 補充:
醫院拒給病歷 最高罰5萬

<衛生署醫政處>處長薛瑞元表示﹐病人擁有影印全本病歷的權利﹐若遇上被刁難情事﹐可向縣市衛生局檢舉﹐讓政府為民眾討回公道。

《醫療法》規定﹐醫療機構應依診治病人要求﹐提供病歷複製本﹐必要時提供中文病歷摘要﹐不得無故拒絕或拖延﹐影印費由病人負擔﹐違反上述規定醫院﹐將被處1至5萬元不等罰款。

<醫政處>表示﹐依照上述規定﹐民眾申請病歷影本﹐是依法有據﹐刁難的醫院就是違法﹐一旦經查證屬實﹐就會吃上罰單。

至於抱怨申辦影印病歷流程太繁瑣的民怨﹐薛瑞元表示﹐<衛生署>近期會訂出「民眾申印病歷流程範本」﹐交給各醫院遵守﹐內容將以便民為最高原則。

2006-07-25 11:29:02 補充:
不客氣

2006-07-24 21:09:4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以馬內利-☜♡☞ 7 · 0 0

我的財產被侵占
對方武力打我
抓我去醫院說我精神疾病
醫院就一直開藥給我吃
有理也說不清
不知怎麼辦

2011-03-24 17:08:5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東流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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