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是香港人
我們在台灣公證後 還需要去香港公證嘛?
如果要 我們要準備什麼文件去
2006-07-24 20:46:1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YaN╭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結婚依行為地法律﹝在國內和國外不同﹞,所以您應向結婚當地的駐外館處﹝辦事處﹞辦理驗證結婚證書(含中文譯本),與香港人士結婚案件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38條規定,類推適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比照外國人,由香港政府出具者,須經我中華旅行社驗證﹝其駐外單位為香港中華旅行社∕香港事務局服務組﹞香港地區與台灣地區目前非屬同一管轄,與澳門、大陸地區一樣須在雙方辦理結婚登記,結婚是否成立,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除非香港之法律特別規定未在台灣地區登記者無效,否則以各地區登記各別產生效力。結婚登記夫或妻之一方辦理即可。與外籍人士結婚,初期為辦理結婚登記,僅在有戶籍之我國國民戶籍資料內註記配偶姓名及結婚日期,該外籍配偶需俟歸化我國國籍及取得定居後才可設籍。如由您(夫)辦理且結婚證明文件譯本已載明其個人基本資料,無須攜帶其(妻)護照正本。問:台灣公證後 還需要去香港公證嘛?答:那是一定要的!問:我們要準備什麼文件去?答:夫妻之一方,帶自己護照,及中華旅行社驗證之結婚證書(含大陸譯本)前往辦理即可!
2006-07-25 03:24:58 補充:
香港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 電話 :2867 2787地址: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低座3樓)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45~下午16:45分星期六:上午09:00~11:30分.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2006-07-24 23:17:3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oulishi(楊冠緯) 7 · 0⤊ 0⤋
如果你希望你太太在香港的身份也是已婚的話,那就去辦比較好啊^^
而且你請你太太在香港問不會比較快也比較清楚嗎^^"
來、下面的網址給你,有非常詳細的說明,你跟你太太如果懶的回香港辦,也可以在台灣寄出申請喔^^
祝你們白頭偕老^^
http://www.immd.gov.hk/chtml/bdmreg_4.htm
2006-07-25 04:05:47 補充:
在香港做婚姻登記,要準備的資料與手續有很多,建議你到我給你的網址看一下比較保險。那個網址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的,裡面有告訴你要準備什麼資料,也有教導你要怎麼做跟到哪裡登記,香港總共有六家婚姻登記處,裡面也有告訴你地址跟電話還有上班時間等等。結婚這種大事,一定要慎重喔^^
2006-07-24 23:10:5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Honey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