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是人生大事,在結婚時要顧到雙方的權益,看到下面這則新聞讓人害怕:http://tw.news.yahoo.com//060723/19/3dr1p.html雖說一定要找個好對象一輩子,但很多事難說,不是夫被妻騙,就妻騙夫,這種事我們也常在社會版看到,請問夫妻在結婚前簽結婚協議書,什麼條文一定要講好或替自己爭取的?
2006-07-23 12:40:12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 7 in 家庭與人際關係 ➔ 婚姻與離婚
例如一般協議書內容會約定家務分工、生活費該付多少、自由處分金等,甚至也有人約定,如果另一半外遇就要罰多少錢等(假使婚姻出現第3者,必須離婚的話,被背叛的一方該有的權益,例如:可得共同財產的2/3之類的..)假使離婚了,孩子的監護權及另一方的探視權...將小孩的教育基金和家庭應有的開銷每月存入這個戶頭(房貸、水電..等),由這個戶頭代扣,每人每月必須存入相等的金錢,並再婚前協議書上寫好(保障自己原有的存款,不會在離婚後一無所有)。如果害怕家庭暴力,當然也可另行記載倘若受到家暴可以立即離婚分居的條款.A盡量詳細描述情況且須在男方或女方後加上姓名.避免日後會有漏洞而爭議B把你及他在乎的也一並寫上~~如外遇.家暴..還有些人會寫監護權及財產...以防萬一~~因為將來如何大家都不知道.但這些問題常常會有爭議.先寫可以避免~~不過有些人覺得寫這類問題太敏感或不吉祥~~所以可以一起討論.C處罰或違反條例就要怎樣...建議最好重大問題要嚴重或嚴肅一些的懲罰會有赫組效果~如:我是寫說~外遇或家暴(精神及肉體都算在內)就得離婚且財產一半歸我.小孩監護權也是歸我.一個月可以探望一次...我括號內也有寫進去喔!沒有人希望發生這種事~但是萬一時就可以避免爭議或官司~因為這類問題最多官司了!!D同情形可以一起寫在同一條~我覺得還可以加上網路聊天認識女生.或去上酒店...之類~自己認為的一些情況E記得最後要有2位證人簽名加上蓋章(或手印)且還有2位同意人(就是你跟他)簽名蓋章~比照結婚證書~押上日期後~就從那天開始喔!!(可以跟結婚證書一起簽)
2006-07-23 15:25:5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Maggie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