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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謄本上的登記原因是拍賣可不可以租他的房子?
登記原因:拍賣是不是就是法拍屋呢?
若己經租了法拍屋,那房客要不要繳房租給房東?

2006-07-22 11:38:3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病毒 2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謄本登記原因是拍賣,代表您的房東是從法院標得此間房子,而且已經取得所有權,跟一般租房子一樣,您當然要按租賃契約規定付房租。特別注意的地方,房東是否已透過法院拍賣點交程序取得房子使用權;有些得標人見房子無人居住,以為原屋主(債務人)跑路不會再回來,就直接開鎖進入屋內整理房子使用。萬一原屋主回來,並宣稱屋內留有貴重物品,雖然您可把事情推給房東處理,但您多少也會受魚池之殃,當證人跑幾趟法院是免不了。最好與房東懇談,如果透過法院點交,房東會有點交公文;如自行交屋,了解會不會有債務人跑回來的麻煩。我在〔奇摩知識+〕曾回答過一則問題,提供您參考:法拍屋的留置物(空屋),要如何處理?急!急~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305092708471參考網站:www.104woo.com.tw

2006-07-22 15:36:1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可以租啊
上面寫的拍賣,是只他是買法拍屋啦
現在房子是房東的當然你租了房子當然要繳房租啦

2006-07-22 13:07:3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lulu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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