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公司收到法院傳來的扣薪1/3!!
要如何去申請異議呢?
假如我先去申請異議.是不是暫時不用扣1/3但是要去法院出庭呢?
假如我清償後要如何去取消強執扣薪呢?
拜託拜託~千萬火急>_<\"
2006-07-21 08:56:5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公司收到的是支付命令!還沒收到強執執行!!
2006-07-21 09:29:26 · update #1
我個人之前也沒有收到支付命令阿.只有收到法院的扣1/3的支付命令.(與公司的板本相同).這樣也可以對公司強執執行嗎?
2006-07-21 10:51:34 · update #2
再請教一下1409~我剛剛確認了一下~公司一開始收到的就是執行命令了~但是這之前去都沒收到支付命令~請問這樣的流程正確嗎?公司在收到支付命令時有提出異議~
2006-07-24 05:44:33 · update #3
內容是這樣寫的
緣聲明人於95年*月 *日接奉 貴院95年度執字第*****號,債權人******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因*****執行事件, 所發之執行命令就債務人******股份有限公司
對第三人***之薪津(每月按1/3扣押)債權,在新台幣*****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及執行費***元之範圍內予以)扣押,惟查債務人***、該項債務數額尚有爭議,為此依民事訴訟法第516條規定,對於該支付命令,向貴院提出異議。
特此陳明並依強制執行法第119條第1項規定,
於接受上開執行命令10日內,向貴院聲明異議,為此狀請鑒核辦理。
2006-07-24 05:47:15 · update #4
但是被駁回了~說是債務人如對細數有問題應直接向法院提出異議.~_~"
2006-07-24 05:47:38 · update #5
再請教一下1409~我真的個人沒有收到支付命令耶..(就是20天內可以異議的那一種)那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比較有利呢?希望在月底前能解決~有考慮一次打折清嘗(但是現在還是太貴了>_
2006-07-25 10:51:57 · update #6
假如我月底離職的話~那債權人有全跟公司拿7月份薪水的1/3嗎?假如公司不給的話呢?
2006-07-25 10:53:36 · update #7
支付命令應該還不至於提到要扣你薪水三分之一吧?扣薪三分之一是後續的強制執行內容才會提到。因為你的債權人要向法院對你提出強制執行的聲請時,先需要一個聲請強制執行的依據,而那個依據就是已經生有確定效力的支付命令。支付命令的異議提出期限是二十日,看支付命令是由哪個法院發出來的你就到哪個法院去提出聲明異議狀。狀紙的範本在法院的網站上都有,你辛苦一下就可以自行解決。或是帶著支付命令的狀紙正本到法院的訴訟輔導課去詢問也是個方式。另外,對於扣減薪資三分之一的強制執行,只有第三人(也就是你的公司)可以對其提出異議,你因為受限於已經生效的支付命令,所以也就無法就居於後者的強制執行命令有提異議的空間。所以,如果現在只出現支付命令的話,你自己就快點提出異議吧!支付命令一旦確定,是生有與判決同一的效力,到時你想翻身只有求公司幫你提異議或是向你的債權人請求撤銷強制執行的聲請這兩條路了,遠不如你現在的地位。請加油!
2006-07-21 15:30:57 補充:
你先弄清楚狀頭所用的是究竟支付命令還是執行命令,兩者差異很大。如果你公司對扣薪三分之一的執行命令沒有提出異議,十日的期間過後,你對你公司的薪資債權會被強制執行移轉給你的債權人(們),也就是說實際上被強制執行的還是你,而不是你公司。
2006-07-24 13:33:20 補充:
那程序是這樣沒錯,你公司不會收到支付命令,因為公司與你的債務本身沒有直接關係,所以支付命令不會發給公司。於是你公司就會直接收到執行命令。支付命令是發給你的,因為你到底才是法院要確定債權債務關係的債務人。你仔細回想一下有沒有收過法院寄給你的支付命令。只有在支付命令生有確定效力之下,你的債權人才有理由對你的公司發執行命令。
2006-07-24 13:51:36 補充:
呃,你公司要提出異議,應該是要這樣表示:『本公司』不承認債務人之債權存在(或對於債務數額有爭議),故對該號『執行命令』向 貴院聲明異議。對執行命令應該要聲明異議的是公司,而不是你這個債務人。依照你聲明異議狀的內容看來,是公司代理你提出異議之聲明;再加上內容有錯誤地提到支付命令,所以會讓法院誤以為所提的異議是針對支付命令而不是執行命令而來,而要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則必須要由債務人自己提出。法院所駁回的重點恐怕就在這裡。聲明異議狀要寫好呀!囧>
2006-07-25 17:38:45 補充:
那就是有可能你戶籍地址那邊有人幫你代收但是卻沒有告訴你;或者也有可能因為一直送達不到所以法院就直接用公示送達的方式完成送達。所以你沒有親收到支付命令,但支付命令一樣還是會發生確定效力。而到底是怎樣發生確定效力的,你可以找找記載於執行命令上的承辦書記官的電話,打電話去問個明白吧!
2006-07-25 17:49:29 補充:
喔,我個人是建議就讓他一直扣三分之一的薪水。反正你總是得還的不是嗎?你公司幫你就執行命令聲明異議之後,如果你的債權人不想停止強制執行的程序,他一定得起訴你,到時候你得跑法院打官司。如果你現在離職,等於是你放棄對公司的薪資債權,所以執行命令在沒有執行標的的情況下會失效。但是這樣一來你不也就沒有收入了嗎?然後還要找新的工作等等的。不離職的話還有三分之二的部分薪水可以拿。你自己評估吧。 囧>
2006-07-25 17:54:30 補充:
另外,我忘了一點,你在月底離職,你對公司的債權(七月份的)因為還是存在,所以還是會被扣到!
2006-07-27 12:05:29 補充:
一次清償是挺有勇氣的!加油囉~ ^_^
2006-07-21 10:39:0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409 5 · 0⤊ 0⤋
1.如何聲明異議?遞聲明異議的狀紙進法院執行處就可以了。聲明異議通常是不會有用的,法院都會駁回。不過你還是可以試試看。參考法條:強制執行法第 12 條 (聲請及聲明異議)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對於執行法院強制執行之命令,或對於執行法官、書記官、執達員實施強制執行之方法,強制執行時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前,為聲請或聲明異議。但強制執行不因而停止。前項聲請及聲明異議,由執行法院裁定之。不服前項裁定者,得為抗告。2.是不是暫時不用扣1/3但是要去法院出庭呢?法條規定聲明異議不停止執行,所以還是會繼續扣薪。聲明異議案件,一般都不會開庭。3.假如我清償後要如何去取消強執扣薪呢?請債權人去撤回強制執行。
2006-07-21 09:08:4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大頭鴨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