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去年因觸犯販賣未經授權之光碟,觸犯智慧財產權跟商標法,被處兩年有期徒刑,緩刑三年!!!
之後我就改賣運動帽!!
這幾天有一分局的警員打電話來說,運動帽廠商告我說我觸犯商標法!要我去警局做筆錄!
我用生命保證,我賣的絕對是真品,但只不是跟台灣代理進的!可鑑定
都是國外買回,價格比國內販售的便宜許多!
我在網拍上販售,皆用1元起標方式販售.
明顯的是比台灣定價便宜許多,我的人事成本也不用像廠商那樣高!
是以薄利多銷的方式販售!
可能廠商覺得讓他們的利益受損而提出告訴,且並無跟他們簽約販售!
既然非仿冒品,我自己花錢買入,我應該就有這些東西的所有權!
我應該就有權利去販賣這些東西吧!
如果販賣平行輸入品是犯法.
那3C大賣場不就都關門了!
手機行跟賣名牌皮件的店家也都打著平行輸入品在賣.
就連水果都有平行輸入品了!
那出國遊玩,帶回幾個當地原廠的名牌皮件回台轉賣圖利,也是犯法的嗎?
去法國買幾個真品LV回台賣,難道也要支會台灣代理商才能販賣???
這以大欺小的行為,難道想安安份份的賺點小錢過日子也要這麼辛苦嗎?
廠商這樣做不會有失市場公平競爭之原則嗎?
我想強調這行為是否觸法,賣一個跟賣很多都是同樣行為.
那請問我是觸犯哪條法律條文?
那又有哪些法律條文是可以保障我的權益??
2006-07-17 10:24:21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我相信原告不會告我賣仿冒品.因為之前我有主動打電話請他們派人下來跟我面談簽經銷的問題(當時我是開店,也已經賣幾個月了).只是礙於經銷的門檻跟限制太多,所以我就打消念頭.業務當場看過,東西他們確定也沒問題,是真品.
我想他們要告的,可能是要嚇阻我繼續販賣.或許他們有其他法條可以針對我現在的行為才提出控訴.(至於哪方面的條文,我真的一點頭緒也沒有)
2006-07-23 21:31:35 · update #1
侵權行為在商標法上並沒有太嚴重的刑罰,您不用緊張
您上次是被判緩刑,緩刑其中又被檢舉侵害商標,真的很不幸........但是官司還是要好好的打;一時之間只告訴您法條您自己會撰狀嗎?
您最聰明的方式,應該是把舉證責任丟給告訴人(原告).因為你賣的是真品阿,所以說.在法院上連答辯狀都不要寫.就直接當庭把賣假貨證據推翻了.然後告誣告.拿誣告者一些損失.精神.營業.名譽.....共三百萬........
我的老婆是消基會的法務,中天法律事務所(專打仿冒官司的大型律師事務所)都可以幫您.有需要請來電(按人頭)
2006-07-23 18:07:0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專打426 7 · 0⤊ 0⤋
情形跟您一樣
2006-07-22 20:33:4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NO NO 1 · 0⤊ 0⤋
各品牌在台代理商擁有在台銷售該廠牌商品的權利。如果原廠與代理商的合約寫名在台灣的商品權利僅限代理商所有,則所有未經過指定代理商銷售的方式都是違法的。
不然你以為大家搶代理權是為了什麼?^^"
2006-07-18 20:24:4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Generalist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