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02年幫外地來的同事做保證人.買了一部摩托車.想說才幾萬塊的摩托車.應該是付的起.誰知當事人不見了.銀行轉嫁給投資管理公司打來要錢了.請問該如何處理.如果要解決要如何解決.(請問可以像卡債用協商的嗎).謝謝各位..
2006-07-17 15:14:3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畢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小畢:您好如果敝人是您.處理方式如下:1.首先向公司報告.取得同事人事資料(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地址.電話連絡人)如果連絡人為他的父母將此事告知.看對方是否有意出面處理如無意處理?2.立即向轄區派出所報案查明他的機車牌照號碼!如果尚未轉售即刻告知銀行請銀行查封機車(動產).如果已經轉售那麼就向銀行索取債權憑證向法院提出告訴(民事訴訟)經由法院判決取得債權憑證在15年內皆可求償3.您可以根銀行協商分期償還一般而言銀行只要不成為呆帳都願意協商如何還款以上供您參考有問題可以再問
2006-07-22 19:51:0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s 7 · 0⤊ 0⤋
我想不管你認識多久的朋友
都不可以當保證人
因為一定找你要錢的嗎
你又托不了關系
所以你先向父母親戚先借錢把債還清
因為保人是一定負責
所以我親戚也是幫一位十幾年的朋友當保證人
現在揹300萬元
所以在好的朋友也不能當保證人
因為真的慘
慘
你問外地來的同事看要不要處裡
總不能你一個人好心
讓別人爽
他沒有錢
就不要先買車
等有錢在說
對不對
2006-07-17 15:23:2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