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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碧麗絲颱風之後所帶來的西南氣流....原本7/16~7/19要前往屏東&墾丁旅遊,不想因為下雨掃興而取消,而且這幾天的雨根本不是下雨嘛!!原本18~19預定的民宿想取消或延期,如果要退錢的話必須扣一半的訂金...小弟訂金匯去3200,只退一半就損失1600,我覺得實在太誇張了!如果扣個行政費用$200~300我還勉強可以接受,但是扣一半就太誇張了!!我也詢問過我們可以延期嗎但對方聲稱他們暑假房間都滿了,沒辦法讓我們延期,我跟他說我們要在9~10月左右在前往,對方堅持不肯......
但17號預定的另一間民宿,老闆娘都說OK要讓我們保留.....
後來他們堅持要扣手續費1200....各位覺得合理嗎?

2006-07-16 16:24:10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Dr.設備 1 in 旅遊 亞太地區 台灣

3 個解答

其實這真的是看民宿主人啦
像我們藍色招潮謝在颱風前夕會打電話跟客人確定要不要來
通常我們是鼓勵客人不要來
因為颱風天又不好玩來台南幹麻
而且我們會主動建議客人無條件讓他改期
或全額退款
因為我們認為天然因素
是大家都不願意發生的
為了這1 2千元與客人不愉快實在是得不償失
爾且你還算對他很好
沒有告訴大家他的民宿是哪一間
不然他就留給大家一個壞印象了

2006-07-16 18:48:3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藍色招潮謝胖廚娘 6 · 0 0

當然不合理,但我們要為了1200告消基會嗎?或許可以告訴大家民宿的名字,當然不是惡意的要傷害他,只是希望他能改進這種經營方式,對於其他消費者也好不是嗎!

2006-07-16 22:02:0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祖榮 陳 3 · 0 0

這是一般民宿退費規定~~
若因個人因素無法前來,最好於一星期前通知,訂金雖然無法退還,但通常可以保留半年到一年,也可以轉給親朋好友。但若臨時才通知無法前來,訂金可能就不予保留了,這是一定要注意的哦!
不過若因颱風,或者其他重大災害,而且屏東縣宣布停止上班上課,訂金就可以選擇保留或無條件退還。
~~不過實際上民宿若有其他的要求,還是以民宿自己的規定為主~~

這是另一家的規定~~
取消訂單(退房)規定:
-如欲不可抗拒之因素如屏東縣發布陸上颱風警報時,可依規定全額退費或延長保留房期限
-如因個人因素旅客於入住當日取消行程者,扣除總金額100%
-如因個人因素旅客於入住前3日(不含入住當日,以及週六,週日,連續假日)取消行程者,扣除總金額 50%
-如因個人因素旅客於入住前7日到4日(不含入住當日,以及週六,週日,連續假日)間取消行程者,扣除總金額 30%
-如因個人因素旅客於入住前7日(不含入住當日,以及週六,週日,連續假日)以前取消行程者,扣除總金額 10%

2006-07-16 16:56:1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旅遊美食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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