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公司上班有跟公司簽約,未做滿一年需罰錢,後來我做不到一年要離職,老闆先找我談原本要我留下來,後來我堅持要走,他才很不爽說要說交接清楚才能走,等我交接完後他說幸好我都有按公司規定交接,不然他可以找兄弟來找我,然後說當初有簽約提前離職要給公司違約金,因為我沒錢所以叫我去簽本票,我因為擔心他找兄弟所以就簽了,現在我不想付,他發存證信函給我,我可以反告他嗎?
2006-07-15 12:18:14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簡單愛 3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煩請各位大大我的問題重點在於我可不可以告老闆恐嚇,至於錢該不該付,老闆可以去告我民事要我付,但是不能恐嚇我簽本票吧,
2006-07-16 10:24:36 · update #1
簽約前的確要小心點才行,若己簽約了就好聲好氣的談解約吧!!
本票是不能再去簽的請小心
若己交接清楚了就ok,沒簽本票寄來的存證信函不用理沒關係,即使法庭上再說!!
妳老板這樣的處事和態度記得為了保護自己,任何時間和他交涉時都帶著錄音筆或任何可錄音的器具(手機,mp3...)全程錄音,日後真要告它恐嚇的話就事出有證了
2006-07-20 07:43:5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1.你違約在先,所以違約金是你必須付出的。2.雇主有說要找兄弟(你確定能證明他指的是黑道?你能舉證他有說 過這一句話?)3.就算你能舉證他有說過找黑道,這與你付違約金並沒有關係,也許 你是因為他說要找,所以你才付,但是就算他沒說要找,你也必須 付,除非合約不是你簽的。
2006-07-16 01:08:5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請問你是做什麼行業的~"~
2006-07-15 15:49:3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Kyle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