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萬華龍山寺買了一支手機
才用了不久,警察就找上門
說手機的主人報竊盜要我們去做筆錄
現在筆錄做完了,等傳票上法庭
但因龍山寺附近賣手機都是流動攤販
請問要如何證明,我們真的是不小心買到的
通常檢查官會如何處理類似案件
謝謝
2006-07-15 08:00:09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依刑法言,除非你是故意去買才有依民法第950條,如果你買到這些贓物是在公共市場等地方,被偷竊者必須償還你所付出的價金才可將贓物收回也就是基本上你沒有刑事責任,民事方面也因為被害人必須把你的贓物"買"回,所以沒有風險2.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305091203217看看吧~~~對您多多少少有幫助的...^^
2006-07-15 08:04:3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咩咩 7 · 0⤊ 0⤋
如何證明,我們真的是不小心買到的
你有證人嗎?
當初買手機時跟誰在一起?最好是朋友而非親戚喔
另外三不五時去那個現場看看,如看到你買的那個老闆
先拍照,再去警局報案
如果沒證人
到法庭強調再強調
賭咒發誓
並主動要求測謊
應該可以過吧
祝你成功
2006-07-24 12:07:1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BIN 6 · 0⤊ 0⤋
他們知道手機那時你們買多少嗎?
如果不曉得的話
例如在門市買可能要12000
你就說你們買11000就沒事了
為什麼呢?
因為假使你們買了8000....他一定會問你
"你明知道這款手機市售價不可能那麼便宜你還買都不懷疑嗎"?
總而言之
重點是要能排除一切你們知道這是贓物的說法
才能讓檢察官信服你們是完全不知情的
我以前就有一個朋友去跳蚤市場買了一台NB
他只有買....3000元-___-"
所以肯定是瞞不過去的,不過因為他是警察
後來官官相護的結果也不了了之(我並沒有指所有警察都是這樣的^_^)
那知道是贓物還買呢....我就不了解會有什麼罪了抱歉
因為他也沒被判刑好像只被所裡小小處罰了一下
2006-07-15 08:08:5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TAKAO創投會會長 3 · 0⤊ 0⤋